《镜子大全》《朝华午拾》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iwei999 曾任红小兵,插队修地球,1991年去国离乡,不知行止。

博文

也说“审稿人应遵守保密原则”

已有 2793 次阅读 2012-1-19 14:38 |个人分类:镜子大全|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审稿人, 保密原则

什么是条例?什么是秘密?也说“审稿人应遵守保密原则”
作者: mirror (*)
日期: 01/18/2012 18:52:02

《审稿人应遵守保密原则》是杂志编辑方的立场,《我对审稿人的道德的一定认识》是属于投稿方、同业同行的立场。

Quote
有争议的一段是:
审稿人的立场认为:为了培养学生,也为了加速,先让学生看看,让他们在批判中学习,发现重点,然后一定自己再看一遍,作出判断。
而编辑方则认为:文章送审本身是保密的,不应以任何方式复制或与同行共享保密信息。在未得到编辑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审稿人绝不能在评审过程中寻求同事的帮助。

镜某的理解是:如果今天的文章数量砍掉90%的话,编辑方的“原则论”是成立的。但是在今天文章“横流”时代里,“原则论”不能得到保障。因此,需要有额外的辅助手段来保证竞争的公平性和审稿阶段的秘密性。

比如可以由作者提出“黑名单”,不要“黑名单”里的人做审稿人。当然这需要有些理由,这也是作者当然的权利。是否要这样做,决定权在编辑方。如果真的有“秘密性”,也需要编辑对审稿人做出强调的提醒。这个行业里需要很多的“善意”。比如这一段:

Quote

审稿人应尽量避免以下情况:
1 与同事共同审稿(除非必须),以便在审稿工作中得到额外帮助。
2 与学生共同审稿,以帮助他们熟悉文章评阅的过程。
3 与学生分享手稿,使他们了解最新研究动态。

保密是审稿人职责的一部分。这是我读这本书的一点收获,提醒各位老师注意。

其中应尽量避免的说法就是“善意”的表现。但是说 “保密是审稿人职责的一部分”就不合适了,因为这里没有任何职责可言,最多就是个道义的问题。

----------
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62400-530223.html

上一篇:歪打正着的“名牌”嗜好品
下一篇:看“做事儿”与“做人”,说“做人难”
收藏 IP: 99.90.69.*| 热度|

1 吕喆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4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7-18 16:24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