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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审稿人应遵守保密原则”

已有 2974 次阅读 2012-1-19 14:38 |个人分类:镜子大全|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审稿人, 保密原则

什么是条例?什么是秘密?也说“审稿人应遵守保密原则”
作者: mirror (*)
日期: 01/18/2012 18:52:02

《审稿人应遵守保密原则》是杂志编辑方的立场,《我对审稿人的道德的一定认识》是属于投稿方、同业同行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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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争议的一段是:
审稿人的立场认为:为了培养学生,也为了加速,先让学生看看,让他们在批判中学习,发现重点,然后一定自己再看一遍,作出判断。
而编辑方则认为:文章送审本身是保密的,不应以任何方式复制或与同行共享保密信息。在未得到编辑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审稿人绝不能在评审过程中寻求同事的帮助。

镜某的理解是:如果今天的文章数量砍掉90%的话,编辑方的“原则论”是成立的。但是在今天文章“横流”时代里,“原则论”不能得到保障。因此,需要有额外的辅助手段来保证竞争的公平性和审稿阶段的秘密性。

比如可以由作者提出“黑名单”,不要“黑名单”里的人做审稿人。当然这需要有些理由,这也是作者当然的权利。是否要这样做,决定权在编辑方。如果真的有“秘密性”,也需要编辑对审稿人做出强调的提醒。这个行业里需要很多的“善意”。比如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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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人应尽量避免以下情况:
1 与同事共同审稿(除非必须),以便在审稿工作中得到额外帮助。
2 与学生共同审稿,以帮助他们熟悉文章评阅的过程。
3 与学生分享手稿,使他们了解最新研究动态。

保密是审稿人职责的一部分。这是我读这本书的一点收获,提醒各位老师注意。

其中应尽量避免的说法就是“善意”的表现。但是说 “保密是审稿人职责的一部分”就不合适了,因为这里没有任何职责可言,最多就是个道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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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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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吕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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