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羡慕写字写得好的人。看一 手好字,真是享受,不亚于看一张漂亮的脸蛋。在我们的观念中,一个平平的女孩如果写得一手娟秀好字,她的形象立马美好起来。如果是漂亮女孩,又写得一手好字,那简直就是才女天人了。据说,徐静蕾就是这样一位。
可是这是需要天才的,光靠后天努力没什么用处。书法好比美术,或其他才艺,天才是第一位的。我在中小学阶段,一直是学习尖子,可是却写得一手烂字,狗爬似的,这成了一个心病。长辈不断教导我们:字一定要写好,它是读书人的门面。这种压力越来越大,后来我找来帖子专门苦练过钢笔字,逐渐似乎有些效果。结论是:通过练习,烂字可以变得不那么丑陋,但是永远不会成为好字。
谢天谢地,如今有了电脑,敲上去的汉字一律工整。再也不用手写书信文章露怯了。幸运之余,也有些为那些身怀书法绝技的男女同胞可惜,他/她们日常展示才华的机会比前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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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科学”和“信上帝”的生理反应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