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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简直就是信口胡言了。拉二原本就没有的说法也比这样的牵强附会好。捕食的办法并不是都要会高速游泳,不能有单纯“力量”的迷信,还是要相信多样性设想。这是“进化论”信者常犯的错误。例如水生哺乳动物(鲸、海豚等)的身体是光洁无毛的,对它们来说体毛纯属累赘,会影响游泳速度(出于同样的原因,游泳运动员也流行把体毛剃干净)
引用:云云的,恐怕是用今天的思考去论人类的当初,属于初等的错误。男性在择偶时要比女性更看重相貌,导致女性体毛比男性更细小
引用:只能讲作者有“洁癖”。是以自家的喜好来说事儿,根本就不去顾及被称做事实这样的东西。人类走出森林,在地上建立固定的住所后,虱子之类的寄生虫成了健康的重大威胁
引用:也是很想当然。狮子,野马的长鬃,看不出哪里有“生存劣势”。“被天敌捉住”是个十分“天真”的认识,能让人信一辈子。人的头发不加修剪的话能够长到1米以上,却是不正常的,在动物中绝无仅有,明显是一种生存劣势,比如很容易被树枝缠住,被天敌捉住
引用:也是一种怀疑的意见。但镜某以为,人类吃贝在先而捕鱼在后。食贝是否是“水生”的证据呢?有多少年呢?恐怕还能知道更多的信息。化石证据表明,人类似乎是在很晚期(几万年前)才学会捉鱼来吃的,在那之前虽然有的人群生活在海边,也不懂得捉鱼,没有在他们的食物化石中发现鱼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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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7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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