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曾老师的帖子《请人代写课题申请书是否上策?》[
www.sciencenet.cn]触发的感想。
一个人(组)一次可以提交多少个申请?这是问题的大背景。从公平和审查的工作量看,应该有个量的限制。这个限制一般是从预算的额度上分档和申请人的资格的限定作。比如对同档次的申请,一个人一年内只有一次机会,跨档次的申请不能是同一个研究领域、研究方向等等。这样的
边界条件是制度设计上必须要有的东西。
请人代写申请的主要动机大约是为了增加“中标”的机会,是为了有些不具备申请资格的人而作的“技术处理”,并非是研究或作文的优劣。要知道,申请的评审人员也都是内行,请外行的写手来写申请必然是要露马脚的。除非是审稿人集团的水平有限,看不出来研究的档次来。
所谓英雄不问出处,好研究也不论是谁写的。但是是否给资助的条件里,除了对研究内容的评价之外,研究能力、研究团队也是个评价的因子。好大学的申请之所以中标的多,后两个因子的影响不可忽视。从给钱人的立场看,虽然科研就是风险投资,但是同样是风险投资,人们往往是花钱买优绩股。
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