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大全》《朝华午拾》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iwei999 曾任红小兵,插队修地球,1991年去国离乡,不知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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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开妓院和拉皮条是否一回事?

已有 2108 次阅读 2010-11-21 19:10 |个人分类:镜子大全|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回答: 开妓院和拉皮条是否一回事? 由 适意 于 March 22, 2004 17:43:38: 
这类问题也要问的话,就回答不过来了。 
送交者: mirror 于 March 22, 2004 2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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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烟草、贩卖纸烟以及吸烟并不违法,而作烟的广告就可能是违法的了。道理也简单,就是对事物的细分化。一个东西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和使用权都可以分开。关在门里的东西,属于“眼不见为净”。为特定的客户服务的行业,也不会出大问题。难在为不特定的客户服务的店,这样的店往往靠在街上拉客度日,客户不特定也形成了犯罪的温床。所以,要禁止拉客。用学术的话讲,就是把下身的“阈值”设得高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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