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大全》《朝华午拾》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iwei999 曾任红小兵,插队修地球,1991年去国离乡,不知行止。

博文

mirror - 废除、禁止和取缔

已有 3509 次阅读 2010-3-2 05:55 |个人分类:镜子医疗卫生专栏|系统分类:教学心得| 禁止, 废除, 取缔

立委按:镜兄的说文解字,常常让人叫绝,譬如他是这样解析“废除、禁止和取缔”的细微语义差别的:

废除就是官家不用了。

禁止是官家不让用了。

取缔是官家要抓用的人。

何等简洁明了。

废除、禁止和取缔,积极的程度不同 (27041)
Posted by: mirror
Date: October 16, 2006 04:01AM

废除就是官家不用了。
禁止是官家不让用了。
取缔是官家要抓用的人。

如果是辩论大会,搞概念是个玩儿法。如果不是,那么只能是“化解”问题了。

从为人讲,欺负弱小是最不光彩的、但也是人世间最容易发生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要”照顾”弱小。在这里的对象就是中医了。

有没有这样的情况:不舒服,也说不上是哪里不舒服。低烧。到医院里查,能想到的都查了。也查不出哪里不好。当然也可以去精神科。但是低烧又否定精神的问题。怎么办?轮到您,您如何办?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要决策的时候,看中医是个选择。

但是,如果这个中医不在体系里边,就要自家掏钱了。一方面是查了一气,什么结果都没有倒是可以保险负担。那么这个道理能否被普遍接受?从医院的角度讲,只要是检查就可以来钱。这是否可能要带来些新的医疗伦理的问题?会不会产生过多的、不必要的检查费用问题?这个过多的支出是否会伤害健康的投保人的利益?伤害患者的利益?这些事情世界上是否都发生过?这是在玩政治呢,还是理性的思维?

MBA很红过一阵。大约那些人也不到这里来。中医的讨论太书生气了,太小儿科了。医疗是个服务行业。对这个行业里各个科、专业评价满意程度调查时,中医的满意程度不会是最高的。但也不会是最底的。

“骗子”们的中医中药已经是退出医疗系统的东西了。几百块钱一副的抗癌药汤药,不可能想像系统内的中医能够开出来,有保险支付。因此,废中医的理由还要另找。

要有个常识,医学的常识:能治好的病比治不好病要少得多。不服就PK好了,一个一个的名字列出来就是了。当然,在此之前要明确一下什么叫做”治好了”。医学上的、井市里的不一样。

——– 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62400-298840.html

上一篇:《甜甜花絮:Practice Makes Perfect》
下一篇:mirror - 回答: 人参治感冒兼谈批中医
收藏 IP: 99.90.69.*| 热度|

2 陈儒军 侯振宇

发表评论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9-1 21:19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