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听不同意见又多么难呢? (1155 bytes)
Date: February 19, 2010 08:33PM
镜某最近有个“体验”。当然这只是镜某的“一面之词”,不必认真。
事由是来自一个教授的“措辞”:我最不擅长的就是吵架了,大家说呢?镜某就当了一回“大家”,说了几句。可惜被删除了。从探讨措辞的角度看,那些留言也没有必要被删。除非“大家说呢?”的提法是个“阳谋”。
第一个帖子是说不擅长不等于不喜欢(好)。镜某质疑教授“不擅长”的措辞是有意选择的呢?还是不经意地用了一下?回答是没有细想过。这样的措辞属于言者无意,听者有心的一句话了。镜某的结论是可以是“不擅长”,但是喜欢。比如说没有酒量而好喝一口的人。
网上说“吵架”是否可以成立呢?镜某以为比较难。以镜某在京城混的经验,吵是要用嘴,多是属于妇道人家的行为。爷们儿是要“打架”(单练)、茬架(约架、团体赛)。还有一个词叫“掐架”。通过键盘输入“吵架”,非“掐架”莫属,因为有个“提手”的偏旁在。但是“掐架”的出典不是网络,而是京城的斗蟋蟀。这里的“掐”是说蟋蟀用“牙”,形态似拇指与食指“掐”的感觉。
“所以,我仅仅是显得会吵架罢了”的说法很得体,而“其实,我最不擅长的就是吵架了”的说法就有些微妙了。“会”和“擅长”都是只技术含量的事情。而这里需要说的是频率的问题。因此说这位教授喜好掐架是最贴切的说法了。
这也可以是个意见吧?恐怕连个“反面意见”都算不上。可惜,被“和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