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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的好处之一是看“老人”掐架。老人不爱掐架,一旦掐起来,锋芒里不失幽默,常令人忍俊不住。不过,有些小年轻的掐架却不敢恭维,污言秽语,没有一点技术含量,更谈不上幽默,比泼妇骂街还不如。时代变迁,天翻地覆,可是掐架的水平却不见长。也许我是九斤老夫,总觉得现在的年轻人很难达到我们当年掐架的“忘我”境界和水平。生姜还是老的辣,昨天在网上看到老大哥胡言乱语,许是喝多了,忍不住上去抢白他一句,自以为他要跟我急了,没料他老兄还很服气,虚心接受我的意见,最后来一句:“看来我得自己和自己掐了”,绝啊,那是什么境界!掐架要是掐到这种境界,才不愧待围观的众兄弟姐妹们。我年轻时更绝,掐架甚至能掐到改变了性别,其忘我热忱,可谓惊天地,泣鬼神。 我从小就特别爱抬杠,从中小学到大学,一直如此。小学阶段我是班上小不点儿,不大插得上嘴。可还是经过了文化大革命的战斗洗礼,特别爱到大街上听小将们大辩论,对辩论高手佩服得五体投地。 记得是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学农,大家住在农场,晚上在寝室爆发了一场“人是不是动物”的大争论。我因为熟读马列,知道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会使用工具,这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性特征,等等。觉得坚持人是动物的同学,脑子被灌水了,简直是弱智。我真理在握,义正词严,没想到对手也是一个争强好胜的主儿,就是死不认错。简直气坏了,于是一浪高过一浪,辩论了整整一夜。到快天亮的时候,我已经感觉气接不上来,也不知道自己在嚷些什么,更听不进对方在说什么,感觉象坚守阵地一样,一旦松懈,敌人就会乘虚而入。 第二天终于停止争论了,不是为了别的,而是我完全失声了,嗓子充血,疼痛难忍。同学建议我用盐水漱口,也不管用。整整一个礼拜,我成了哑巴。后来好不容易恢复发声了,谁也想不到,我竟然从男声变成了女声-不是那种悦耳动听的女声,而是比较接近迪斯尼动画片“白雪公主”里面那个老妖婆的声音。 我一辈子爱好音乐,听到高兴处,忍不住 sing along, 要抒发一下才痛快。很快发现,我的痛快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还好,我比较自觉,与卡拉OK绝缘,只是偶而在家里抒发,很感激太太和女儿,她们比较谅解,说看到你高兴就好。 如今,每当我打电话听到对方跟我说:“Yes, Madam”,我就想起我当年的年轻好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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