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应该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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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21 09:58
|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博客, 国家, 幼儿园, 校车, 双职工
我看了校车改革的新闻,提到校车主要针对中小学学生,而学前教育应该随家长就近入园,我认为这是一个正确的做法。
曾几何时,很多接送幼儿非常方便的幼儿园被撤销,家长们不得不将幼儿送到较远的地方上学。结果就出现了幼儿园校车(我一直有点奇怪的就是为何美国这么发达的国家就没有专门的幼儿园校车)。
我在博客中曾经专门就幼儿园校车作了探讨,但是经过半年多的思考,发现这种对校车的改进方法并不能够解决本质的问题,特别是按照我当初的设想改装了校车以后,可能又会出现新的问题。因此最根本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不要让幼儿坐校车,直接在家门口上幼儿园就可以了。
然而我国很多单位,特别是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双职工很多,夫妻双方都要工作,早上起来就要上班,甚至还要起的非常早,送幼儿去幼儿园也可能会成为一个负担。这样的人群涉及到几千万。而企业单位职工也不乐观。我的一个邻居在银行上班,因为上班时间不固定,有时候还要加夜班等,她根本就没有多少机会去接送幼儿。因此仅仅在家门口有幼儿园还不够的。我倒是觉得对于学前教育来说,就近入园的方式可以改变为“按家长方便入托入园”。也就是说看家长自己的情况,那种情况方便,就按那种方式入园。
再进一步,为了解决双职工的幼儿入托入园问题,各单位可以考虑以独立或联合的方式解决幼儿学前教育的问题。
如果是比较大的单位,特别是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则可以在单位内部设置托儿所或幼儿园,入托入园的年龄不限制,从妈妈产假休完以后,马上就可以接受幼儿入托。而幼儿的妈妈也可以在空闲的时候去托儿所对幼儿进行哺乳。超过3岁以后,就可以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接送。
而较小的单位,特别是私营小企业,可以考虑联合街道等方式,在单位附近设置托儿所或幼儿园,职工上班之前,将幼儿送到幼儿园,下班的时候接回。如果遇到加班等情况,可以直接带回单位或交给专职人员照料。
当然这样做了以后,是否会增加企业单位的负担?其实只要有效管理,一点也不会。因为设置这些托儿所和幼儿园一方面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利用社会化的方式来开展这项工作,通过招标等方式引进专门的学前教育机构进来开设园所,单位不需要出资(只需要出借场地),所有费用由职工本人或工会支付即可。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61477-561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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