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网博友颜宁mm经常抱怨为了看看Facebook,上Google查找一些资料,不得不做一些“翻墙”的高难度动作,这确实反映了一个现实,就是在国内有一些网站是被人为封堵掉的。
尽管很多人都不满意,却也很无奈。不过客观分析起来,这种做法也并非完全一无是处。
我觉得,至少在商业方面,这种对国外大型网站的封堵还是比较成功的,而且这种做法也是有法可依的。
首先如同facebook这样的企业属于境外的外资企业。而外资企业要在中国投资,必须遵照中国境内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其次,这些企业在没有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就吸引了中国公民浏览,并为此带来了流量的增加,进而增加其广告收入,这就是一种经营行为。政府自然有理由对其进行限制。
再看看我们是如何对其进行的限制的。假设我们通过网络的方式进入对方的服务器,用DoS的方式来使其拒绝服务,则就违反了美国的法律了。而现在的情况是,我们是直接在国内通过DNS毒杀、防火墙的限制等方式来阻止其信号进入国内,这则是合法行为。
当然由于DNS毒杀是一种黑客技术,如果按照现有的国内的法律,也应该是值得商榷的。不过由于针对的是一个在中国“非法”经营的企业,则又可以引起很多争论了。
尽管有这么多值得商榷之处,不过从近几年的互联网运行结果来看,还是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保护了本地企业的发展;2、对于打破国外企业的垄断也有比较良好的促进作用。
从保护本地企业这一方面来看,诸如百度、人人网、淘宝网、新浪微博、土豆网等,因为缺少了国外企业的竞争,它们在国内的发展势头就非常好,大有取代原创的趋势。特别百度,如果没有这些封堵措施,它基本上就活不过一两年的时间。反过来,正因为有百度,至少在中国,谷歌才没有垄断的恶名。而那些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就超越原创的企业,如腾讯等,则就不需要封堵原创作品了。现在中国网民不需要“翻墙”就可以自由访问icq的网站。
当然在取得这些巨大的商业成功的同时,我们也不应该沾沾自喜,因为所有这些成功的背后,我们发现,都不是我们本土的原创。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这些网络商业运营模式在中国可以取得这么成功,至少说明,中国本土在技术方面是没有问题的,可为什么这些成功的模式中,没有一个是中国本土的原创呢?我们有没有勇气不采用封堵的方式,直接让本土企业自由地跟国外创新企业竞争?中国的“乔布斯”什么时候才能出现?哪怕十几亿人口中,只出那么一个!
还有一个问题,正如上面所指出的那样,DNS毒杀是一种黑客技术。黑客技术的基本特点就是“破坏”,采用这种技术进行封堵,短时间是可以取得一定效果的,但也使我们的网络出现很大的漏洞,这也会对我们自己的网络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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