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问题的哲学研究》P92-93的话:
“美国管理学家 彼得.圣吉指出:"当一个新的构想在实验室被证实可行的时候,工程师称之为"发明“(invention),而只有当它能够以适当的规模和切合实际的成本,稳定的加以重复生产时,这个构想才成为一项”创新“(innovation)。
”彼得.德鲁克则坚持:”只有在市场上建立了一种新产品或一种新企业之后,才能说已有一种创新。”“创新不是一种技术术语,而是一种经济和社会用于。其判断标准不是科学或技术,而是经济和社会环境中的一种变革,是消费者,生产者,公民,学生或教师等人的行为中的一种变革。”创新不是科学或者技术,而是价值。……创新应以他对环境的影响来衡量。”
我们现在很少用发明这个词,都是用创新。产业化的叫创新,专利叫创新,发表论文也叫创新。按照上述观点,至少后两者不能称为创新。创新型社会,重点应该在于技术的产业应用。
我认为科学哲学家的解释是有道理的,上述观点我个人比较认同,让我对创新这个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有时候我真不知道现在漫天飞的“创新”到底是什么意思?
好像概念混淆,概念外延扩大,概念内容偷换等是我们经常犯的一个错误,不知道是无意的(笨)还是有意的(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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