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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尔对应原理的提出
Bohr认为为了实验性地建立一门新的、更广泛的力学,使它也能适用于原子内部的运动.不妨假设在古典理论所考虑的所有无限多种运动类型当中,只有少数几种特定的类型才能在自然界中实现,这些许可的运动类型(轨道),应该根据一定的数学条件,即根据Bohr理论中所谓量子条件来选择,一个绕核公转的电子角动量只能为h/2π的整数倍.这些条件的选法,使得它们所施加的一切限制,在运动粒子的引力质量比我们在原子结构中所碰到的引力质量大得多场合下,实际上是没有意义的.在分析现象的一切阶段中,所涉及的作用量都要远远大于普适量子.【1】这样以来,这种新的微观力学在应用到宏观物体上时所得到的结果,完全与旧的古典理论完全相同了(这就是对应原理);只有在细微的原子机器中,这两种理论的分歧才具有重大意义.
在最一般的形态上,对应原理可以这样表述:其正确性对于一定范围的现象来说,已由实验所确立的理论,随着新的理论的出现,并没有被抛弃,而是保持自己对于原来现象领域的意义,把自己作为新理论的极限形式和局部情况.新的理论的结论在旧的“经典”理论成立的地方,过渡到经典理论的结论,包含某种特征参量(这种特征参量的意义在旧的和新的现象领域中是不同的)的新理论的数学工具.在特征参量具有适当数值的情况下,过渡到旧理论的数学工具.不是微观物理与宏观不同,而是用于微观世界的量子力学用到宏观世界其效应就几乎没有了.
Bohr理论最核心的思想有两条:一是原子具有能量不连续的定态概念;二是两个定态之间的量子跃迁概念和频率条件.这两条可以认为是对实验事实的理论概括,在尔后发展起来的量子力学中仍然被保留了下来.Bohr的早期量子论为经典物理学通往微观世界的新力学的过渡铺设了一座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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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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