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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利益与虚假宣传——评《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

已有 3398 次阅读 2010-6-16 08:47 |个人分类:评论随笔|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卫生部6月13日公布《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应当推广《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不过,《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并非免费的午餐。两年多以前,我就呼吁中国营养学会放弃版权,但谁会在乎我这样的声音呢?

此外,这部管理办法没有处罚条款,软弱无力。例如,管理办法规定“严禁用错误和不实的营养信息误导和欺骗公众”,但大家不遵守这个规定,根据这部管理办法,也不会受到任何惩处。

于是,我给卫生部发去了邮件,再次呼吁卫生部和中国营养学会网站全文刊登《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并在《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中增加处罚条款。

 
附:2008年1月17日的一篇科学网博客
 
建议中国营养学会放弃《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版权
 
1月15日, 卫生部发布了《中国居民膳食指南 (2007)》。这本指南由中国营养学会修订,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定价28元.
 
在新闻发布会上,《健康报》记者问到《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版权问题:"关于这本书的版权,如果我们要用其中一部分进行宣传,有没有版权问题?"
 
中国营养学会理事长葛可佑教授表示:"这本书是有版权的,如何用、怎么用,需要个别讨论确定."
 
目前,无论在卫生部还是中国营养学会网站上,都没有刊登新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全文.相比之下.美国卫生部和农业部发布的膳食指南可在网站上免费下载全文.
 
作为一名科学及健康记者,我强烈建议中国营养学会放弃《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版权,在其网站发布全文,并允许媒体及非商业性网站转载.这样将有助于《指南》的推广.正如葛可佑教授所说:如果《指南》不能为普通群众所掌握,并变成群众的行动,“它还仅仅是一本书.”
 
如果《指南》修订的经费来自卫生部,那就是纳税人的钱.如果修订经费由中国营养学会自筹,建议卫生部买断《指南》的版权.
 
当然,对于使用《指南》的商业行为,比如某个公司的营养配餐软件,中国营养学会应该理直气壮地收取版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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