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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9月02日 12:24
科技部近7亿元结余资金未安排使用,办公楼维修工程超出概算500多万元;中科院软件所挪用150万元科研经费购买某公司股份,该所还少报1800万股权转让费的收入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李虎军】随着国家对科技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科技部、中科院等部门单位掌握了数以亿计的科技经费或管理经费。但审计署在对这些部门单位审计时发现,其经费管理存在诸多漏洞。
结余资金未安排使用
根据审计署9月1日公布的54个部门单位审计结果,科技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净结余资金6.81亿元未纳入2008年预算安排使用。
科技部所属的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1439.41万元,也未纳入2008年预算安排使用。
其他部门单位也存在类似情况。2008年,中国气象局所属行政管理局未将以前年度基建项目净结余资金2982.09万元纳入预算。中国地震局所属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结存基本建设项目净结余资金100万元,未按规定处理。
对此,科技部表示,将在下一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使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并责成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将项目结余资金纳入下一年度预算。
目前,中国气象局已经提出所属行政管理局净结余资金的使用方案,正与财政部沟通补报相关手续。对于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净结余资金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中国地震局则打算将调整方案与财政部协商后处理。
此外,科技部和中科院均存在预算资金未细化和及时批复给相关单位的问题,共涉及经费30多亿元。社科院则直到2008年6月之后,才逐步细化和批复了该院“科学技术”类项目预算1922.64万元。
挪用科研经费购买股份
中科院旗下的两家研究所还挪用科研经费,持有或购买公司股份。
2002年1月,中科院化学所与某企业共同投资成立公司,双方约定各持股41.86%,其余为个人持股。为保证实际控制权,中科院化学所以“技术服务费”名义从科研经费中列支89.30万元,以职工名义参股该公司。截至审计结束时,上述股权仍登记在个人名下,取得的投资收益已上缴化学所。
2003年12月,中科院软件所挪用科研经费150万元,以个人名义购买了150万股某公司的股份。截至2009年4月审计结束时,此笔款项尚未归还,该股份经配送已累计达到165万股。
目前,中科院化学所已追回部分科研经费并上缴中科院,中科院软件所挪用科研经费购买的股份,因相关公司正筹备主板上市,股权交易冻结,待解冻后将转让该部分股权,收益上缴中科院。
少计收入与虚列支出
审计署发现,中科院等部门单位还存在少计收入等问题。例如,中科院软件所将以前年度持有的10%某公司股权进行转让,收到转让费1800.03万元,但截至2009年4月审计结束时,该笔股权转让费仍未结转收入。
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则在2008年12月将45万元图书报刊款预付给某图书公司,但截至审计结束时,仅收到7.27万元的图书。由此,造成虚列支出37.73万元。
科技部办公楼维修工程则超出概算527.49万元。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05年核定科技部办公楼及院落综合维修改造工程总投资为5527万元,但该工程实际投资决算额为6054.49万元。2007年,科技部上报申请追加预算,至今未得到批复。
中科院表示,对所属单位少计收入的问题,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社科院也表示,对相关单位虚列支出等问题,已责成纠正。科技部则称,对办公楼维修工程超概算的问题,正按要求补办有关审批手续。
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2006年至2008年,中科院文献中心未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文献支出合计达2.75亿元之多。此外,中科院文献中心未经招标,选择为其提供数据录入服务的企业,累计支付录入费608.79万元。
2008年,中科院遗传所未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显微镜及配套设备共505.57万元。
对于所属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中科院表示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文献中心已与相关单位停止服务合同,遗传所制定了相关细则。
扩大科技经费使用范围
在科技部、中科院、社科院等部门单位,均存在扩大科技经费使用范围的情况。
科技部所属的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2008年在科技计划管理费中超范围列支办公用房租金398.65万元,在公用经费中开支人员经费264.58万元。
中科院计算所2001年至2007年在科研经费中超比例提取管理费846.20万元,并列支房租、房屋维修费和职工社保费用542.34万元;中科院高能所2008年在科研经费中违规提取管理费275万元,并列支绿化费、物业管理费和保安费148.98万元;中科院化学所2007年至2008年自行规定,按课题到位经费5%的比例提取“设备运行费”1055.54万元;中科院软件所2008年在发放某项目奖励经费时,超比例发放40万元。
审计署在审计社科院时还发现,2006年至2008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会议费、购书款、出版费和发放人员费用等共95.76万元。
科技部目前正按规定收回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扩大使用范围的科技经费;对所属单位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等问题,中科院和社科院也已经责成相关单位纠正。
不过,对于目前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范围规定,不少科研人员颇有微词。在美国等国家,科研项目经费中的相当一部分可用于人员费用,如招收研究生、招聘博士后等,而国内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开支比例明显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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