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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算2003年中国大学的人事制度改革,2010年的大学人事制度改革将更有示范性,也更有意义。因为本次改革多了一个国家指导性文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本年度,先是深圳大学的人事制度“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广泛惹人关注,接下来是浙江大学的“教师分类管理”引起争议。在深圳大学,制度规定改革方案实施后进来的人是“新人”,而之前的人是“老人”。新人实施的是“非升即退”:在首个合约期结束时,“新人”如若不能通过学校的考评,学校有权解除“新人”合同;而“老人”则是“非升即降”:“老人”如果在考评中达不到要求,则级予降级的处罚。深圳大学的改革的时间计划20年完成。浙江大学则把教师分为“教学科研并重岗”、“研究为主岗”、“教学为主岗”、“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团队科研/教学岗”等五个教师岗位,浙江大学的人事制度改革计划7年完成。但综观两校的改革,我们不难发现,他们的人事制度改革,都不约而同地把教师作为突破口,通俗讲就是“先拿教师说事”。拿教师先说事,有多少合理性呢?大学人事制度改革突破口到底应该首先“拿谁说事”呢?
大学办学必须依靠教师,没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就不会有高水平大学的建设。大学人事制度改革首选教师作为突破口,似乎也合情合理。可是,如果仔细考量,我们就会发现,实际上,在目前中国大学中,除了学生以外,大学中的教师已经成了“弱势群体”(大学中的超级“牛人”教师除外)。大学教师不得不接受各式各样的评估,接受难以完成的科研和教学量化任务。在做这些事的同时,他们自身的后顾之忧没有人问,更没有人管,甚至于自己工作中的事都很难处理。一些行政官员可以对他们指手划脚,一些行政部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些小的办事员,都可以让一位老教师折腾几次!除了此之外,他们一年还要填写无尽的表格、写没完没了的总结、开无聊无实的会议。先拿教师说事,教师心里能平衡吗?所以我认为,大学如果真想进行人事制度改革,首先改的应该是大学的行政人员,包括所谓“双肩挑”(行政和教师双重身份)人员。应该首先让这类人员的人数减少一半,减少行政部门干部职数,一般不设副职。其次,应该转变他们的职能,让行政领导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第三,应该加快行政部门的自动化进程(主要是部门不想做,因为自动化了,岗位就得减少,权力也会减少),把教师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比如各类表格、总结完全可以在一定平台上自动生成,教师只需经常对自己的帐户进行更新即可。但我们看到的情况却是,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出台后,大学校级领导职数增加了,享受正职待遇的人数增加了;大学处级职数也在增加,正副处级调研员也在增加;大学行政部门的权力没有下放,服务意识也没有增强。在这种情况下,拿教师说事,真有点“一个娘的孩子,差距乍就这么大呢”的感觉。
就算是可以“先拿教师说事”,这种“说事”的方法也让人难以接受,也是有违教学、科研规律的。教学规律是什么?很难用一句话来讲清楚。但是教学中教师如果没有投入,没有爱心那是绝对不行的。要想取得好的教学效果,其它方面不讲,教师方面必须视教学为一种事业,为一种人生责任,教师对教学必须充满爱,对学生充满爱。这是教学效果的前提。但如果强行把教学定位为任务,用“工作量”去考核,教学就会完全演变成为一种“职业”,成为赚钱的手段和工具。这时的教学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科研同样如此,从事科研工作最为需要的是科研人员要“无功利性”、“无私心”,“大科研”要求从事科研的人员必须有从事科研的恬静与自由,视科研为自己的兴趣和事业。如果把科研也量化为一定的指标,完全无视教师的兴趣,那么从事科研的人就没有稳定的科研方向,也没有发自内心的动力。科研完全围绕功利目标,围绕别人设定的指南,是很难有大的突破的。由此观之,把科研量化为指标,把教学量化为工作量,无疑于给教师戴上镣铐去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同时,把教师分类、给教师量化指标也同样有违人才成长规律。中国古代教育家韩愈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也即是说,教师的职责包括三个方面:教书、育人、释解学生疑难。如果把教学工作定量为“工作量”,则传道、解惑的功能将不复存在。师生互动将远离中国大学校园,而这是人才成长所必须的。从大学职能上讲,大学有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服务社会三大职能,但三项职能之间的关系却是:培养人才是中心,发展科学和服务社会是两个基本着力点,发展科学和服务社会必须为人才培养服务。在大学史上,大学发展科学和服务社会职能的产生,均是为了人才培养服务的。无论是洪堡的“教学与科研相统一”,还是范海斯的“大学的边界就是州的边界”,其归宿是培养人才。把教学与科研截然分开,不符合大学的宗旨,终归大学不是科研院所;同时把“大牛”们完全限于科研,不为本科生上课,不指导本科生,也不利于创新人才培养,更不利于“拔尖人才”培养。
大学人事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但改革的结果应该是更加体现以生为本、以师为本的思想,而不是“以官为本”、“以管为本”的思想。改革后,应该使教师压力减轻,使教师有能力、有经费、有条件、有时间、有心情地从事自己想从事的事情,它可以是教学亦可以是科研。同时,我们可以在大学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之间明确一个边界,但这个边界必须具有渗透性,必须使教学科研化,使科研、服务的成果教学化。一句话,大学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应该使大学的教师更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大学的学生更有个性地健康成长。
本文载《科技日报》2010-12-17(8):http://digitalpaper.stdaily.com: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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