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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奥运精神只是一种高的境界,但不是必须遵守的比赛规则。在精神和规则之间有一定的空间。充分利用这个空间,去获得最大的胜利,是每个运动员和队的权力。
所谓精神至上和金牌至上原本就不矛盾,我们有什么必要将其对立。
难道披着精神的外衣,以打酱油的心态参加奥运会就对了?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策略争取最大胜利,难道就不是全力以赴的一种?
所以,这次的女双“假打”事件,只能批评运动员表演能力差,而不能说她们就是错。话说这难道不是全力以赴精神的一种表现?所以,这种情况下我们唯一该做的就是:像个律师一样,为本国运动员力争!而不是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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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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