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保守身家之规
【原文】保守身家之道无他焉,第一不可奸骗人家妻女;第二不可赌博宿娼;第三不可拖欠包揽、谋领侵欺钱粮;第四不可炼药烧丹、攮窃诓骗;第五不可强横健讼、斗狠逞凶及扛帮教唆、生事害人;第六不可交接无藉之徒,花哄游荡、不务本等生理及纵容尼姑卖婆于内室往来;第七不可傲人慢物、好胜夸能、逆理乱伦、骄奢淫佚;第八不可为贪心所使,专行峻险之途。吾子孙能依得此诫,每日战战兢兢,循规蹈矩而行,则上不玷祖宗、辱父母;下不累妻子、害亲朋;明无人非,幽无鬼责。一家安乐,为何如哉!
【解说】这则规训为家族成员设定了全身保族的禁令。在一人犯事诸灭九族的封建社会,个人行为的后果直接关系到整个家族生死存亡的命运。有鉴于此,本则规训为族人定立了保守身家的八条禁律。苦苦告戒族中子孙“每日战战兢兢循规蹈矩”,切不可做出“玷祖宗、辱父母、累妻子、害亲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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