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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论文的方法是正确的,结果是合理、可靠的,但结论是错误的。 如果进行正确的解读,根据该文的实验结果,可以得出对当今中国的狂犬病防治事业仍有重大参考价值的结论。 多年来的大量后续研究数据进一步确认: 中国广泛存在的狗肉市场中疯狗所占比例确实较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
1. 一篇有影响的狂犬病研究论文(“1992年论文”)
1992年,广东省流行病防治研究所等单位的杜福、罗会明等曾在《中国人兽共患病杂志》当年第8卷第2期上发表题为“广东省犬带狂犬病毒调查”的研究报告(以下简称“1992年论文”),对该省8个县、市的1 258只狗(绝大部分是市场出售的食用狗)的脑标本进行检查,结果是狂犬病毒抗原的平均阳性率为17.7%。
安徽医科大学祖述宪教授曾撰文认为:“许多报刊上经常所说的健康狗的“带毒率” 17.7%,来源就在这里(指“1992年论文”。”)
说中国狗群中疯狗平均所占比例为17%,这个数字显然高得离谱。
2. 祖述宪教授对“1992年论文”的批评
祖教授认为,关于中国的“健康“狗带毒率很高的流行说法与狂犬病流行病学特征不符。他检阅过国外40年来狂犬病的绝大部分重要文献,发现“我国的惊人的“健康犬带毒率”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
产生这种错误结论的原因究竟出在哪里呢?
祖教授认为,“健康犬带毒率高的原因在于检查方法的失误”,问题“很可能出在那些“测毒”的技术上”。
3. 本人以前对“1992年论文”的观点
我以前未直接查看过该论文的全文。根据祖教授对该论文的简介和评论,我是赞同祖教授的观点的,特别是非常认可祖教授关于“健康犬带毒率高的原因在于检查方法的失误”的判断。
据我所知,二十多年前,中国的狂犬病检测技术水平还很低。我所在的单位是在国内最早建立“狂犬病检测中心”的单位。我们单位也是直到1996年才从法国巴斯德研究所系统引进狂犬病检测技术,并研制成功狂犬病荧光检测试剂。当时中国与狂犬病有关的专业杂志上,相当一部分论文是水平低劣的垃圾,出现一些可以当笑话的结论不足为奇。
4. “1992年论文”的方法其实是正确的,但结论是错误的
最近找来该论文的全文进行研读,发现该论文的方法其实是正确的,所用试剂是合格、可靠的。
“1992年论文”中所用的方法是荧光抗体(FA)检测法,该方法是WHO肯定和推荐的诊断狂犬病的金标准。
当时国内确实还无国产的相关荧光抗体试剂供应,但作者所用的试剂系进口的西德 BEHRING公司产品(批号 :1 2 6 7 1 4 A),是合格有效的产品。
在实验操作技术方面,仅从论文的描述当然较难判断。但估计只会对实验结果有部分影响,不至于全盘否定实验的结果。
该论文作者的结论是“健康犬”可携带狂犬病毒,而且平均“带毒率”高达17.7%,这个结论当然是错误的。
5. 重新解读 “1992年论文”及相关论文
自“1992年论文”发表以来,国内外专业杂志上又发表了不少涉及中国狗群中疯狗所占比例的论文,其中包括我们单位发表的多篇论文。
系统查看后续相关论文所用的方法,特别是我们自己单位的论文中所用的方法,发现几乎所有的后续论文在检测方法方面都不存在原则问题。通常都同时采用了多种方法进行鉴定,而且其中都包括了狂犬病诊断的金标准:免疫荧光检测。
这些后续论文的结果都证明:在所检测的狗脑样品中,疯狗所占比例相当高。这些论文的具体结果可相互印证。
疯狗的高比例在局部范围、特定条件下存在是可能的,但如盲目推广套用到较大的范围,则是不科学的。
既然方法基本正确,为什么这么多论文都会得出相似的看似荒唐的结论呢?
6. 迟到的正确结论:“奇高”的“带毒率”只能代表部分狗肉市场,不能代表一般的狗群。
要获得统计学上正确的结论,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是考虑取样的代表性。
在“1992年论文”中,明确地说明标本主要来源于该省8个县、市的“市场出售的“健康犬”大脑标本。”
仔细检查其他后续论文中标本的来源,可见绝大部分论文明确说明是来自狗肉市场。一部分论文中虽未明确说明,但通过向作者直接进行询问或合理推测,也可认定检测的标本基本上都来自中国各地广泛存在的狗肉市场,因此所获得的数据基本上都只能代表中国的狗肉市场,而不能代表普通的狗群。
我国“健康犬带毒率”奇高问题的真正原因是绝大多数样品都来自狗肉市场。如果进行正确解读,“1992年论文”的实验结果可以得出对当今中国的狂犬病防治事业仍有重大参考价值的结论。
7. 根据“1992年论文”的实验结果,可以获得重要启示:中国广泛存在的狗肉市场中疯狗所占比例较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中国南北各地广泛存在的兴旺发达的狗肉市场的现状也可合理解释上述检测结果。
由于相关法制不健全或管理不到位,中国的无主流浪狗中疯狗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主的家狗中的疯狗也几乎全部进入流浪狗的行列(疯狗多数都会被主人丢弃)。据粗略估计,中国每年有超过1千万只狗登上了餐桌。中国的狗肉市场供不应求,在许多地区甚至家狗也成了盜抢的目标。据此可以推断,流浪狗在中国其实属于稀缺资源,基本上全部进入了狗肉市场。换言之,中国的疯狗几乎全部集中流向了狗肉市场。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中国的狗肉市场中疯狗的比例较高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
结语:
多年来的大量研究数据表明:中国广泛存在的狗肉市场中疯狗所占比例确实较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是中国狂犬病控制政策的制定者、中国狗肉市场相关从业人员和广大狗肉消费者都应当认真面对的问题。
附:“1992年论文”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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