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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40年潜伏期”?与北京地坛医院急诊医生隔空辩论

已有 13265 次阅读 2013-1-9 11:25 |个人分类:RV流行病学|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狂犬病, 潜伏期, 北京, 40年, 地坛医院

有网友在本博客留言:

[9832]  lirihong  2013-1-8   22:06

严教授,您好,我知道世界卫生组织所说的十天观察法,但是我在北京传染病医院(北京地坛医院)询问过那里临床经验非常丰富的急诊医生,那()的医生告诉我:他接收过很多病例,是狗还健在,但是人发狂犬病的病例,他说很多狗生来就带有病毒,并且他接收病人潜伏期最长的达到40,他说十天观察法在中国根本不适用,他只相信临床的真实例子(这些您可以到北京地坛医院证实),我听完非常恐慌,因为这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临床大夫的经验,不知道您所说的理论有经过各大传染病医院的证实与认可吗?急等您的回复!我是一位被家养2个多月小狗咬伤,并没有及时打疫苗的人,小狗已过十天,依然健康。我的电话是13621101670 ,我在北京。

 

博主回复(2013-1-8 23:20)

你是相信WHO和全世界的狂犬病专家的共同意见,还是中国某个临床急诊医生的个人意见?
     
中国很多临床医生只会看病,听病人诉说,不懂如何做传染病学科研、不懂如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病人尽管不一定故意说假话,但没有专业知识,病人说的话能完全相信吗?
      中国是狂犬病广泛流行的疫区,医生怎么能保证在这40年中病人没有再次甚至多次别的疯狗的唾液接触呢?
     
狂犬病是所有哺乳动物都可能感染的病毒病,但所有的动物试验都证明狂犬病的潜伏期不会特别长,例如都在半年内,小鼠通常在半月内。那么人为什么会特殊呢?没有道理。
      
不可能用人来做感染试验,自然感染的病例仅凭病人的自述不能作为肯定证据。
     
科学对各种病例都会如实记录在案,但没有确切证据就不能随便相信,不能作为肯定证据,特别是对明显毫无道理的病例,不能轻易下结论。 

[9834]  lirihong  2013-1-8 23:57

严教授,您好!我在(暴露后第)4天打的免疫球蛋白和狂犬(疫苗)第一针,要打第二针的时候已经第八天,小狗很健康,我就没有打以后几针,因为我相信十天观察法。地坛医院医生说它见过的的潜伏期最长的达到40年,我也不大信,但是我担心的问题是说的他接收过很多病例---是咬人的自家狗还健在,但是人发狂犬病的病例,真是让我恐慌不已,因为我今天听同事说,他的嫂子被自家狗咬伤后,没打疫苗,一年内发狂犬死掉了,发病后他家把狗打死埋了我才找到医院询问的,一问又吓了一跳,我一定把这个医院的医生名字问到,给您。请您找他核实一下,因为他的说法真的挑战了权威啊!

 

本博主回复:

WHO和世界各国相关学术界都承认“十日观察法”,认为不可能出现人得狂犬病死了,而狗还活着”的情况

本单位是国内能全面开展狂犬病毒检测和鉴定的少数几个单位之一。本单位十多年来一直在全国公开征集可否定WHO上述说法的证据,希望能写出可驳倒WHO的论文让中国人在全世界露露脸,但迄今找不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病例

国外偶尔也曾流传过“人得狂犬病死了,而狗还活着”的病例,但经国际一流狂犬病专家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最后都一一破解了。结果都证明:道听途说不可信,特别是不能作为科学证据。

本博客于2011-10-19曾介绍过国外专家如何破解一个与WHO说法相违背的病例,摘要如下:

《杀狗者戒! ----屠宰狗()引发的狂犬病》(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47754-498712.html )

20093月,国际著名专业杂志《PLoS Medicine发表了一篇论文,报告发生在越南2个经实验室确诊的狂犬病病例:2名患者在屠宰、加工和食用犬(猫)后因狂犬病而死亡。

  该论文的题目是《非典型暴露后的躁狂型狂犬病》,作者来自英国牛津大学、越南国立卫生和流行病研究所等单位。作者对这2个病例的病史、诊断、病因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和讨论,得出的结论是:

2名患者的死都与杀狗(猫)有关。2位患者均有能够导致狂犬病毒感染的非典型暴露史证实犬()类屠宰是传播狂犬病毒的风险因素。

其中一名患者自述入院前一月曾被宠物犬咬伤足跟。然而自咬伤人后,该宠物犬仍然健康存活。

  作者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这只健康犬虽然曾咬过该患者,但该患者的狂犬病却与这只健康犬无关,而与该患者屠宰另一只病猫有关。

中国是狂犬病广泛流行的疫区,狂犬病病人中也可能存在一定数量的非典型暴露史。一个急诊医生不是狂犬病专家,不经深入的调查研究,怎么能仅依据病人的自诉,就能肯定他在40年中没有再次甚至多次别的疯狗的唾液接触呢?

所以,道听途说不可信,特别是不能作为科学证据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47754-651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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