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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广州日报发表了一篇耸人听闻的报导:《被人咬伤也要打狂犬病疫苗》。(广州日报2012年12月27日>>A18版, 作者:肖欢欢)
该报导上网后,迅速被人民网、网易、新民网等数百家网站疯传。
相关的基本科学常识是:即使是与狂犬病病人直接接触,感染狂犬病的风险也很小,与未患狂犬病的人接触或被咬伤,根本没有感染狂犬病的风险,不需要打狂犬病疫苗。
请看以下直接引自美国CDC于2008年发布的宣传册《人狂犬病的预防》中的相关内容:
“除了器官移植发生病例外,实验室诊断中还没有发现通过咬伤或未咬伤暴露导致人与人之间狂犬病传播的病例”。 “因卫生保健与狂犬病病人的常规接触并不表明需要暴露后预防,除非卫生保健工作人员确认自己被病人咬伤,或者是自己的粘膜组织或受伤的皮肤与潜在感染性的唾液或神经组织有过直接暴露。”
再具体剖析一下《广州日报>>的报导,可以清楚地看到某些水平低下的记者是如何信口开河、不讲逻辑、胡编乱造:
1. 所报导的事件与狂犬病毫无关系,却作出了“被人咬伤也要打狂犬病疫苗“的荒唐结论。该文的副标题就是:“南京一男子被弟弟咬成骨髓炎, 人的口腔中细菌达1000多种”,通篇内容与狂犬病风马牛不相及。
2. 文内引了2位医师(专家)的意见,其中一位医生明确表示被人咬了以后“不用注射狂犬疫苗”,另一位骨科专家也只是有保留地说“保险起见,被人咬伤后也要打狂犬病疫苗,防止伤口感染。”而记者却将文章的标题改为《被人咬伤也要打狂犬病疫苗》。
该记者明知该专家只是骨科专家,对其挑战狂犬病常识的论断也不稍稍作点核实工作,就敢用作报导的题目,实在是太缺乏基本的职业操守、太不负责任了。
该记者可能认为,向常识挑战才能吸引眼球。记者的目的确实达到了,该文得到了那么多缺乏常识的网站编辑们的青睐。可悲的是,不知道多少老百姓被误导,中国不知道又要增加多少“狂犬病恐惧症”患者。
但向常识挑战也是要付出代价的。真理是不会被流言颠复的。在众目睽睽之下,散布谬论的记者会贬损自己的名声。
3. 补充说明:该报导中两位专家有关某些细菌性疾病的观点是正确的。但第二位 骨科专家 关于“被人咬伤后也要打狂犬病疫苗”的观点则是错误的,除非确认自己是被狂犬病病人咬伤。细菌性疾病,有的人可能有抵抗力,自己不发病,却可传染给别人,特别是在细菌借助于咬伤而直接进入人体内部的情况下。但狂犬病则不能自然产生免疫力,具有感染能力的只有狂犬病病人。
附该报导的全文:
被人咬伤也要打狂犬病疫苗
南京一男子被弟弟咬成骨髓炎,人的口腔中细菌达1000多种。
文/记者肖欢欢
被狗咬伤后要打狂犬病疫苗防止伤口感染,被人咬伤,会有什么结果呢?后果很严重。日前,南京一名中年男子曹先生就因为被自己的弟弟咬伤,伤口感染成骨髓炎,险些截肢。
在南京应天医院,伤者曹先生的食指固定着一个钉子,手指发黑。他说,这是本月11日,被弟弟咬伤的,当时以为只要打个点滴,消消炎就行了。曹先生说,当时只是去打点滴,没太注意,没想到后来却越来越严重。连续打了几天点滴,曹先生发现,不但没有好转,而且被咬部位的食指的骨头被腐蚀了,整只手都肿胀起来,还呈现黑色。被送往医院后,诊断的结果让人大吃一惊,竟然已经发展到骨髓炎。
该医院主任医师陆维举介绍说,人的口腔内细菌有1000多种,有阴性菌、阳性菌,也有厌氧菌,咬伤之后很容易蔓延,越是杂食动物,菌群越复杂。而人是肉和草都吃的,所以在所有咬伤中,人的咬伤是最严重的,比其他动物咬伤都要严重。医生指出,被人咬伤,其实也是动物咬伤,曹先生伤口处的细菌急剧蔓延,导致了骨髓炎。这些细菌感染到骨头后,有很强的破坏性、腐蚀性,不过,他不用注射狂犬疫苗。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骨科首席专家李佛保表示,一个常见的误区是,很多人认为被人咬后无所谓,也没有对伤口进行清洗消毒,所以就容易出现伤口感染。所以,被人咬后一定要立刻对伤口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他还表示,被人咬后还需要打破伤风疫苗,防止伤口感染。并且,人咬人也属于动物咬伤,保险起见,被人咬伤后也要打狂犬病疫苗,防止伤口感染。“所以,千万不要轻易对人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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