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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狂犬病年会》于5月17-18日在京举行。《健康报》5月18日的专题报导中说:“2012年中国狂犬病年会披露,……狂犬病导致的我国传染病死亡人数排序从2004年的首位降至目前的第3位。”
狂犬病是一种传播来源和传播方式都比较特殊的人兽共患病,通常不可能造成非常广泛的流行。古今中外,狂犬病从未对各国的历史进程产生过明显影响。目前全球每年狂犬病死亡人数大约为5.5万人。在全球传染病死亡人数排序中,狂犬病通常排在第10位以后。中国人口占全球人口的五分之一。中国的相应排序不可能与全球的排序有太大的区别,狂犬病在过去、现在和将来在中国都不可能占到前3位。
但在中国广泛流传关于中国的狂犬病死亡人数排在所有传染病致死人数的前3位的说法。其依据主要是卫生部每月发布的全国法定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表。根据该表,确实可以得出结论:“狂犬病导致的我国传染病死亡人数排序从2004年的首位降至目前的第3位。”
但很多人都忽略了该统计表下的说明: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中国传染病死因顺位的依据。”
因为传染病的诊断和综合负担分析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即使在美国这样死亡报告系统比较完善的国家,要获得各种传染病死亡率的客观和符合实际的结论,也需要根据不同的数学模型进行系统的资料收集和统计学处理,在数月甚至数年后才能得到最终结果。而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目前尚不存在相关的死亡报告和科学评估系统。简单地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获得的死亡数据,对于不同传染病的可靠性差别很大。对于某些传染病,该直报系统的数据与理论推算值甚至可能有天壤之别。例如对流感死亡人数的评估,直报系统经常是0或接近于0(如果真是这样,流感疫苗根本不应当推广),而实际上理论推算值中国每年是数万甚至超过10万。因此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能作为中国传染病死因顺位的依据。
下表所示为2002年全球传染病死亡人数的统计排序。该年世界死亡人口总数约为5,700万人。
序号 |
致死原因 |
占全部死亡人数的 份额(%) |
死亡人数 (万人) |
全部死因 |
100.0 |
5,700 |
|
B |
19.5 |
1,111 |
|
B.1 |
呼吸道感染 |
6.9 |
393 |
B.1.1 |
6.8 |
387 |
|
B.2 |
4.9 |
280 |
|
B.3 |
腹泻类疾病 |
3.1 |
176 |
B.4 |
2.8 |
159 |
|
B.5 |
2.2 |
125 |
|
B.6 |
儿童传染病 |
2.4 |
136 |
B.6.1 |
1.1 |
63 |
|
B.6.2 |
0.5 |
30 |
|
B.6.3 |
0.4 |
22 |
|
B.7. |
性病(除去爱滋病) |
0.3 |
17 |
B.7.1 |
0.3 |
17 |
|
B.8 |
0.3 |
17 |
|
B.9 |
热带病(除去疟疾) |
0.2 |
13 |
B.9.1 |
0.1 |
6 |
|
B.9.2 |
0.1 |
6 |
|
B.10 |
0.2 |
11 |
|
B.11 |
0.1 |
6 |
|
B.12 |
狂犬病 |
0.1 |
6 |
上表所列的传染病中,有少数几种,如疟疾、儿童传染病、性病、热带寄生虫病等,中国因这几种传染病导致的死亡人数与其他国家相比可能较低,但上表中的其他多种传染病,除了艾滋病和肺结核之外,还有呼吸道感染、腹泻、脑膜炎、肝炎等传染病,中国的相应死亡人数都肯定比狂犬病导致的死亡人数要多,有的还要多好多倍。所以狂犬病在我国传染病死亡人数排序中不可能进入前6位。
对我国传染病死亡人数排序,一般人产生误解还情有可原。如果主管传染病防治的院士、会长、主任们也存在误解,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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