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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狂犬病专家2011年关于“十日观察法”的争议

已有 36852 次阅读 2018-6-21 10:12 |个人分类:狂犬病防治|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狂犬病, 十日观察法, WHO, 新京报, 中国科学报

        中国狂犬病专家2011年关于“十日观察法”的争议:回顾当年的媒体报导


        2011年世界狂犬病日(9月28日)前一天,卫生部疾控部门曾召集国内十多名狂犬病权威专家开会,讨论狂犬病防控规划纲要等问题。在此次会议上,关于狂犬病的“十日观察法”曾引起激烈争议,多家媒体曾作过报导。

现将媒体当年有关此次争议的代表性报导摘录如下:

1.《狂犬病“十日观察法”推行之困》《新京报》2011年10月11日(记者:吴鹏 )  

(全文链接:http://health.gmw.cn/2011-10/11/content_2763029.htm

WHO推荐的狂犬病防治办法——“十日观察法”,在国内遇到瓶颈。

   犬只数量庞大、免疫率低、管理不善等因素都是“十日观察法”的障碍。

   9月27日,世界狂犬病日前一天,卫生部疾控局召集国内权威的狂犬病专家,主要听取他们对狂犬病防控规划纲要的意见。

十多名狂犬病权威专家争论着一个看似常识的问题。

  “被狗咬伤,应怎么办?”

  有专家说,应赶紧打疫苗。对这种死亡率100%的传染病,大多数人也都会如此回答。

  但是,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研究员严家新提出,要进行“十日观察法”。

  他说,被咬伤后可边打疫苗,边观察。咬人的犬十天后还健康没有发作狂犬病,被咬者就可不用再打剩下的几针。

  这种防治狂犬病的方法并非严家新首创。2005年,世卫组织发布报告就认可这种方法。

  但是,卫生部疾控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国情,目前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还是给人接种疫苗。没有70%以上的犬免疫,要推行“十日观察法”不现实。(本博主评论:“十日观察法”更适用于疫区,在非疫区原则上不用接种疫苗。区别在于,在未实现70%以上的犬免疫的疫区,要在及时接种1-2针的同时进行观察,而在非疫区,可不打针直接观察。

   “十日观察法”水土不服

  动物咬人后十天仍健康,人排除感染可能;此方法遭到多方质疑。

  按照卫生部印发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要求,如果被咬伤或者抓伤出血(Ⅲ级暴露),就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

  这是目前预防狂犬病最权威的做法。

  另据《中国狂犬病防治现状》描述,除了部分人忽视预防外,还有部分人,被猫狗抓舔后,就立即打疫苗,但仍还担心、忧虑,最后发展成强迫症和“狂犬癔症”。

   严家新说,狂犬病的潜伏期是流传至今的谬误。

 “其实被证实的最长记录只有6年。”

    9月27日,严家新提出,应早日在中国推行“十日观察法”,这是减轻被咬者打疫苗负担,以及消除误区的有效途径。

   世界卫生组织在2005年发布的《狂犬病专家磋商会首篇报告》中说,如果动物在10天的观察期内,仍然保持健康,或经技术证实动物为狂犬病阴性,则可以终止治疗。其理论的前提是,健康犬并不传播病毒,得狂犬病的犬出现临床症状10天内会死亡。

  但是在9月27日的研讨会上,严家新的建议,立即遭到现场一些专家和医疗疾控人士的反对。

  反对之声多集中在,十日观察法没错但在中国目前的国情下,并不可行。”  

 9月26日,上述卫生部负责人(对记者)说,目前实行“十日观察法”有难度。特别是农村,有时候甚至都找不到咬人的犬。

   这位负责人说,与发达国家不同,中国的狗群免疫率很低,仅10%的狗接受免疫。如果在观察期间出事,谁也负不起责任。

   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下,记者了解到的消息是,在卫生部即将发布的有关被犬咬伤后规范化处理的流程图中,“十日观察法”或仍然不会被采纳。

  打死疯狗的无奈

  北京每年20万人被咬抓伤,疾控部门每个病例都监控不可能完成。

   病犬咬伤人后,被打死的案例非常多。

  “在狂犬病病例中经常会把伤人的犬打死,这还怎么进行十日观察?”在9月27日的讨论会上,一名来自医疗系统的传染病专家说。

  “十日观察法”在中国遭遇另一个现实问题是,谁负责观察咬人的狗

   北京市疾控系统一位人士说,2008年,有一只狗咬了十个人,当时想把狗抓起来观察有无狂犬病症状。当时四五个人追这一条狗,把它截进了院子里,“最后有人上了房顶,有人堵住院子,才把狗捉住。”

  她说,当时希望公安去做,但是公安部门说,他们不是抓狗队

  在9月27日的讨论会上,有人提出,十日观察由疾控部门来做。

  此话一出,立刻引来反对之声。

  每天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急诊接种狂犬疫苗就有数十例,“这么大的门诊量,医生一个一个通知疾控去观察狗?这根本不可能完成。”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急诊外科主任王传林说。

  同样,这近20万的犬只观察量,即使留给兽医去做,也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数字。

  流浪狗管控难题

  “中国犬只的免疫水平如何,我们是不清楚的。”北京市疾控中心一名人士说,“十日观察法”是在70%的犬实行免疫的基础上实施的(博主评论:与前述卫生部疾控局有关负责人相同的错误观点)

   “十年前我们就说,狂犬病每年死亡2000多例的数字动不了了。”十年过去了,严家新的预言成真。他认为,卫生部的工作已经做到头,而要管理犬只,仅靠卫生疾控部门还远远不够。

   9月26日,东城区某社区的一位民警说,公安部门也不可能天天上街收容流浪犬,国内一些城市掀起打狗行动,引起社会谴责,他们的压力也很大。(博主评论:公安部门将“十日观察法”与增加他们的工作量联系起来,因此不分青红皂白地竭力反对,其实纯属误解) 

   

2.   《社会狂犬病正在形成(摘录)

《科学时报》(现改名《中国科学报》) 20111010 日(作者:张林) 

(全文见: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1/10/253544.shtm

理论、教科书与实践

针对动物的“十日观察法”在许多国家得到应用推广,在国内也获得专家和政府机构的广泛认可,但却难以推广。“十日观察法”在中国“难产”,主要原因不在于理论本身的科学性,争议主要集中在其在中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该方法强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观察咬人动物,如果动物在10天内没有狂犬病发病死亡,则被咬者可终止剩余疫苗的注射,同时可以判定被咬者未被传染上狂犬病。世界卫生组织认定,狗、猫真正感染了狂犬病毒10天内便会死亡,极少有例外。

 俞永新认为,“十日观察法”推广的关键是对狗的观察难度大。观察条件不足、观察技术不高,观察措施难于落实,导致对外表健康的狗是否感染狂犬病毒很难作出判断。医生也不敢以此方法作为诊断的依据。

 殷文武也指出,“十日观察法”的实施有赖于健全的兽医服务和实验室检测网络的支持。伤人动物是否发病要由有资质的兽医来隔离观察和判断,处死的伤人动物标本要由专业实验室检测,目前我国特别是农村地区,这样的支持还不健全。

卫生部日前召开了一个狂犬病方面的研讨会,十多位业内有代表性的专家悉数出席。虽然专家们对“十日观察法”仍有争议,但其原理已获得一致认可

“十日观察法”是否真的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至少该方法正被世界各国采用,其中也包括印度、泰国。

 针对“十日观察法”的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无法判断咬人的狗是否发疯。严家新指出,如果狗已经在疯狂咬人,此时已不适用“十日观察法”。目前中国真正被明显的疯狗(主要是野狗)咬伤的情况仍属少数,绝大多数是被家养宠物狗或猫非常轻微地抓伤或有其他轻微的接触。在这种情况下实施“十日观察法”实际上并不难做到。

 “‘十日观察法’不能错误地理解为被狗咬后观察十天再决定是否进行处置。如果是这样,谁都应该坚决反对这种方法了。”严家新强调。

 

本博主2011-10-12在科学网发表博文,评价此次争议:

国内狂犬病专家一致认定:十日观察法在理论上正确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47754-496025.html

 本博主认为,十日观察法在理论上是否正确是原则问题、核心问题。而如何理解中国的国情则是不同人可以持不同看法的枝节问题。上述报道证明,中国相关学术界在此重要问题上已向前迈出了关键的一大步,值得庆贺。

 国内十余年来没有任何人能提出否定十日观察法的可靠证据,对其原理的任何怀疑都没有科学依据。只要有关当局正式宣布:国内狂犬病专家一致认定:十日观察法在理论上是正确的,剩下的问题完全可在实践中逐步得到合理的解决。要相信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根据本博主所了解的情况,广大群众在实践中已经有许多好办法来实施十日观察法,某些官员和专家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感谢媒体将有关争议的观点都摆到桌面上来,相信广大网友会自己分辨哪些观点是合理的,哪些观点其实不过是划地为牢。

 

        2年后(2013年),WHO的最新文件为这场争议画上圆满的句号。 本博主于2013-8-21在科学网发表了相关博文:

狂犬病的十日观察法WHO最新文件再次充分肯定(摘要)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47754-718557.html 

该方法的理论依据是,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毒。犬有传染性时,其大脑中必然已繁殖有大量的狂犬病毒。咬人且唾液带毒的犬在3~5天后,随着脑内病毒的进一步繁殖,它必然会发病,并在随后数天内死亡。

有大量实验数据证明,狂犬病毒进入犬体内后,并不直接进入血液循环,而是沿神经缓慢到达脑部,增殖后再回传到唾液腺等外周器官,仅仅在此时才有传染性。有传染性的狗必然已病入膏肓,哪怕它暂时还无明显异常。

最近10年来,许多WHO的狂犬病专家经常来中国参加各种有关狂犬病的会议,并以其他多种方式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对中国狂犬病防治中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也有相当的了解。而在WHO于今年7月3日正式发布的关于狂犬病的最新文件:《狂犬病专家磋商会第二次报告(英文版)》中,再次重申(即充分肯定)了“十日观察法(参见: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47754-718557.html )。这说明WHO的相关专家明确认定:中国并不例外,十日观察法等方法和规则也同样适合于中国。

本人所在的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是在国内最早建立狂犬病检测中心的单位,并长期对外提供检测服务。本中心具有国内最完备的狂犬病检测技术,与世界上主要的狂犬病研究机构都有密切联系。多年来我们也一直在各种场合公开宣布,愿意与国内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找出能否定WHO相关观点的科学证据。但迄今为止,我们在国内外都从未发现有这样的证据。

“十日观察法”是一种正确的有实用价值的判别方法,也适用于中国。在中国每年咬伤人的犬中,真正的疯犬仅占极小比例(否则,中国死于狂犬病的实际人数还要多得多)。如果大力推广“十日观察法”,不仅疫苗用量可大大减少,还能很快将绝大多数被犬咬伤的人从对狂犬病的恐惧中解放出来。

世界各国的狂犬病专家均认为是常识的“十日观察法”,在中国却多次引发怀疑和争议,真是咄咄怪事。

在中国,到底是誰胆敢反对WHO数十年来一直充分肯定的“十日观察法”?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47754-1120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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