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哲的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iudazhe 世界的极限在哪里……?

博文

社会力与自由

已有 3143 次阅读 2021-4-10 18:03 |个人分类:人文社科|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世界是运动的,因此就必然存在着力,社会也是运动的,所以或可认为存在“社会力”。也就是说,世界上除了自然力之外,还有广义的社会力,而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借用物理力学原理来研究社会活动的学说。其内容还包括对社会关系的描述,具体为“社会力和社会关系是相互关联的、社会力决定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反作用于社会力”。

社会力涉及的原理方方面面,可有考试社会力、经济社会力、领导社会力、宣传社会力、媒体社会力、偶像社会力等等。比如每年十月一国庆节的上海外滩简直人山人海,那么多人走到一起不也是一种力的问题?考试现象或也符合社会力学原理。社会力学所研究之课题还或应包括社会活动的各种动力学问题,如考试动力学、经济动力学、领导动力学、宣传动力学、媒体动力学、偶像动力学等,应参照某些数学原理来建立其中的具体内容。

社会力学既然是某种力学,就或应有个统一的计量单位。不过,社会力学到底不同于物理力学,要进行精确计量之具体方法应是不同的。

社会约束力则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力,而其又可分为良性、恶性或中性等不同的类型。有些社会约束力会使社会得到良性发展,比如其会使人不去犯罪;而另一些社会约束力却会使社会进入恶性发展,比如其会使一些家庭产生矛盾或使人们一些美好的愿望无法实现。我们所应做的是,尽量减少恶性社会约束力,同时增加良性社会约束力。这有些像“物理阻力”,若想要消灭之乃是不对的,对其合理利用才是正理。

至于所谓自由,那是一种人类自古探讨追寻的境界,但是,自由这种现象也分很多种类,不同类别的自由差别很大。某些所谓绝对自由,其实就是要取消一切社会约束力,但是正因为某些社会约束力是有益的,因此不能一概取消之。所以,想要不受任何社会约束的那些形式的自由乃是不可取的。

我们或可这样认为,应在不违背合理道德观念和科学原理的前提下,做到为所欲为,也即将道德、科学与自由三者合理的结合!这应是一种合理的要求,亦是正确的自由观念,因为它所追求的自由并不违背有益之社会力。而那些与道德观念、科学规律相违背的自由,并不在其追求的范围之内,因此就不会出现不合理的问题。追求某些自由或许没什么不对,只不过其前提是欲追求的须是合理的自由、遵守科学规律的自由,这样才行。

任何人类行为首先要保证不能危害社会,也即不能伤害自己与他人。从某种意义上讲,自由之前提是正义,其内涵应积极向上。所谓言论自由,其内容乃为只有是不危害社会的言论,才应想讲什么就可讲什么。说起来,自由也是社会约束力问题的一种体现,因此也有积极与消极之分,所以对于社会控制这一形式,控制消极的自由无可厚非,但若控制积极的自由就会阻碍社会前进。

所谓“自由”,只应是对于人性中善的一面而言,至于人性中恶的一面,就不应允许其自由存在。客观的说,人之初乃至终其一生,往往都是既有善的一面,又有恶的一面,也即人往往是兼有善恶两重性的动物,认为人只有这两面中的一面乃是不全面的,而使人达到抑恶扬善,才是正理。善人善语应该允许有言论自由,恶人恶语则不应有这个权利。换句话说,对的话语就应该允许讲,错的话语则就不应该允许讲,同时对于讲话只应管其内容对错与否,而不应管讲话的人是谁,这才是合理的言论自由。

对言论自由这个问题在哲学上可认为: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黑的对,白的就错了;白的对,则黑的就错了。那种明明黑白双方对立,两者却同时都被认为是正确的情况肯定是不合理的。黑白混淆能行吗?所以说,矛盾双方只能有一方正确,这是不争的事实,只有其中对的一方才应有自由可言!此外,“绝对自由”这一命题还乃是个“逻辑悖论”。因为若要“任何行为都绝对自由”,别人就可依此原理“自由”的禁止“绝对之自由”,这不就是个悖论吗?双方意见相左,必然只有一方正确,若说到想要自由的批判别人,当然只有正确方才应该有这个权利。自由这一社会力问题也应遵守矛盾原理。

关于言论自由的问题,如果某一言论是正确的,自由的去讲当然是好事,但假如某一言论是错误的,自由的去讲它就会出问题了。虽然允许言论自由这听上去很好,但该欲讲之言论必须要是正确的,否则的话,自由的胡说八道只会危害社会!正因为如此,资本主义的自由对于其国家的作用,乃是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说起来,自由是有哲学的各种主义之属性的,唯物主义的自由不同于唯心主义的自由。唯物自由主义是可取的,而唯心自由主义则是不可取的。而判断两者的依据即在于其是否符合科学规律。

所以说,自由的前提是要符合科学规律,也即符合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而这或可称为“科学自由主义”。人活在世界上,遵守科学规律才有自由,违反科学规律就没有自由。同时说起来,即使科学技术的发展确实是有限的,这也不代表人可以能对科学道理一无所知。科学领域也罢,政治领域也罢,“讲理”是获得成功的根本途径,否则就必然会失败。对的准许讲,错的不准讲,那样才能合理的利用社会约束力,而这才是“言论自由”的真正意义。不管怎样,任何合理的自由都应该遵循社会力和社会关系的良性运行规律。

对于某些科学理论,其正确与否乃是需要进行探讨验证的。科学观点往往乃是可能有对有错,其公开发表需要审核,然后还需再开展探讨验证的行为。每个人当然都希望自己能畅所欲言,但为杜绝错误,认真审核与验证亦是必不可少的事情。这或许才是自由科研的真正内涵之所在。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451349-1281295.html

上一篇:关于客观规律
下一篇:体育素质与心理
收藏 IP: 123.168.100.*| 热度|

5 李宏翰 范振英 孙颉 陈志飞 姚伟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2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全部作者的精选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6 11:44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