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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湖平原水环境治理的过程中,有的地方也尝试使用排污权交易这一工具。不过平心而论,有关方面之所以如此,也许更多地是出于一种新鲜感,而不是来自对排污权有了深刻的认识后采取的行动。说外行在那里凑热闹,也许更为贴切。
水体的排污权交易很难。首先难在企业污水排放的异质性。即便同样的COD,此COD与彼COD也是不一样的。能否交易,总应该经过论证或评估吧。即使这一关通过了,后面还有更麻烦的事。比如上下游两个企业间交易,无论排污权是下游流向上游,还是上游流向下游;也无论排污权是从环境质量差的地区流向环境质量好的地区,还是反之,恐怕都会面临许多质疑:为什么这样做是可以的。论证来论证去,交易的成本会高昂到令人惊讶的地步。
另一个问题是水体排污权交易通常数量不大。但每一笔交易涉及的技术环节则不会因为数量小而减少。各种检测、核实、事后监管等,都是需要投入的。于是,数量越小,成本越大,以至于其效率还不如命令控制系统。这也是水体排污权交易难以推广的最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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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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