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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治-经济-科技”实体之间的关系看智慧城市顶层设计
一、概念
科技实体:从事智慧城市研究、规划、设计和建设指导的科研与产品、技术开发单位。
科技实体的目标:用最小的能量代价保持最恰当的系统运行机制。
最小的能量代价:对系统原有秩序的破坏程度。
最恰当的系统运行机制:保持“单位能耗上的系统的复杂度”较大的运行机制。
系统复杂度:单位系统个体数量上的“个体张学文复杂度和个体关系的张学文复杂度之积”。
张学文复杂度:张学文在其《组成论》中阐述的“广义集合”的复杂度概念。
政治实体:政府组织及其部门机构,如市政府及其下属业务机构,如经贸局,科工信局等。
子政治实体:政治实体的下属业务分支机构。
政治实体的目标:最大限度将环境的资源纳入一个稳定的系统的治理结构中。
系统所能容纳的资源的数量和系统的稳定度之间存在某种对立统一关系。
这一关系又受控于系统的治理结构。
一般来说,在不同的治理结构下,系统所能容纳的资源数量和系统稳定度的比值,会不同。
而在一个固定的治理结构模式下,系统所能容纳的资源数量和系统稳定度的比值,存在上限。
所以,政治的目的必须是:在努力达到政治的目标的同时,探求更具包容性的治理结构。
经济实体:企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经济实体的目标:用最少的投入换取最大的产出。
投入,是经济实体向外界环境的其他实体贡献出去的能量,
产出,是经济实体从外界环境的其他实体获取的能量。
经济运转的铁律是:有产出才会有投入,有投入才会有动力。
从能量守恒的角度说,要实现和维持经济运转就必须要有来自经济圈之外的能量来补足整个经济圈整体产出能量和投入能量的差额。
二、关系
(一)政治实体之间的竞争关系
不同的政治实体具有不同的治理结构,具有相同的治理结构的政治实体,是同类的政治实体。不同类型的政治实体群落之间存在治理结构模式的竞争。
即使是同类的不同政治实体之间,也都存在争抢纳入资源的竞争关系。
(二)政治实体下聚合子政治实体与科技实体和经济实体
政治实体本身被划分为不同层级数量的子政治实体,这是政治实体治理结构的基础。
政治实体为了谋求和对他类型的政治实体在治理结构上的优势,需要依赖科技实体寻求更具系统复杂度包容能力的运行机制。
政治实体为了谋求和其他同类或不同类的政治实体在资源争抢上的优势,需要依赖经济实体的运转来吸纳更多的公共资源。
一个政治实体下,会聚合多层多个子政治实体,
每个政治实体会聚合多个科技实体和多个经济实体。
聚合在同一个政治实体内的不同的子政治实体之间,同时存在资源配置上的协作和竞争。
聚合在同一个政治实体内的不同的科技实体之间,同时存在推荐运行机制的协作和竞争。
聚合在同一个政治实体内的不同的经济实体之间,同时存在资源运作上的协作和竞争。
聚合在同一个政治实体内的科技实体和经济实体之间,同时存在资源的运行规则和运行途径的配合与冲突。如何调节科技实体和经济实体之间的配合和冲突关系,是维持政治治理结构既稳定又具竞争力的首要问题。
三、智慧城市的本质
智慧城市的本质是政治实体寻求更具竞争力的治理结构的一个手段和方法,是为政治实体的目标服务的一个工具。
智慧城市包含“智慧”和“城市”,其中的“智慧”代表政治实体下的科技实体所推荐的运行机制。而“城市”则代表政治实体的资源部署和配置的结果,需要政治实体下的经济实体的运行来提供调整部署和配置资源的动力。智慧离开城市是空中楼阁,城市离开智慧是行尸走肉。智慧是城市的灵魂,城市是智慧的躯壳。
当下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缺乏对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理论的科学统一的理解和认知。
2.缺乏对智慧与城市融合统一的设计理念。
3.缺乏城市智慧兼容性升级的设计方法。
带来的智慧城市建设的问题是:
1.顶层设计不顶层,顶层设计被片面理解为顶层的分类划分和归类合并,无法直接反映作为一个政治实体的顶层的价值流关系。这是根深蒂固的落后的结构化技术思想的基因遗毒。这种设计,继承传统的城市资源业务条块的分割模式,采用“先对传统的城市业务条块进行智能化升级,然后再来考虑解决对经智能化的业务条块的融合问题”的步骤来建设智慧城市。这是典型的落后的瀑布结构的架构思想,和现代先进的全息化、动态化的技术架构设计思想相距甚远,结果是:城市的智能有余而智慧不足。
2.智慧与城市融合困难。造成这一困难的根本原因是,当前的顶层设计没有对作为政治实体智慧城市的各子政治实体的价值流进行清晰的梳理,导致各政治子实体,受其经济实体的主导,很容易陷入零和博弈的误区,而无法接纳其科学实体所推荐的新的智慧运作机制,进入到正和博弈的空间。表现出来的现象是,在政治实体内部的科技实体与经济实体之间的矛盾重重。
3.城市平滑智慧化的途径模糊。由于行业隔阂,对智慧城市的理解缺乏中立视角,尤其,目前作为智慧产业的主导者,是城市政治实体中主管科技和信息产业的部门这个子政治实体,而作为城市建设的主导者,则是城市政治实体中的城市建设总公司这样的经济实体,二者在智慧城市建设上的主导地位之争,直接影响到城市平滑智慧化途径的清晰度。目前,普遍由子政治实体来主导,直接造成智慧城市按子政治实体之下的经济实体的运作需求预设条块分割的路径。然而,智慧城市首先是城市,其次才是智慧,忽视城市建设主导者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实际是将主导智慧城市建设的政治实体从整个城市的政治实体——市政府错误地下降到其政治子实体科工信局层次。而只有在整个城市的政治实体层次,将其包含的政治子实体和经济、科技子实体的价值流进行梳理之后,才能建立共同的智慧城市建设目标,从而摆脱主导者之争的误区,寻找到各方都能清晰看到的城市平滑智能化的途径,归纳总结城市智能化升级的兼容方案。
为解决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存在及其带来的建设阶段的问题,应建立智慧城市的一般性模型。该模型不仅要反映智慧城市的每项业务功能的关联,更重要的是要厘清作为顶层的政治实体城市政府其内部各政治子实体,经济实体和科学实体之间的价值流关系。
邱嘉文
201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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