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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浏览中文网络社区时,经常会发现许多网友在与对手进行辩驳时,频繁使用“存在即合理”这句话,既可以此支持自身观点,同时又能辅以振聋发聩的强大气势,用于震慑对方。
这句话通常更多地被部分网友用于解释一些较为偏门、不合实际或有悖常理的既定现象,通过对“存在即合理”这句话的纯熟运用,以此将一些事实上并不见得合理的现象实现“强制合理化”。
依照部分网友的理解,不管是什么事情,只要其存在就必然是合理的。那么问题来了,“存在即合理”这句话本身真的合理吗?
显然,这句话的不合理之处不言而喻,就举例来说:世界范围内,形形色色的恶性犯罪事件每日每夜都在此起彼伏地不断发生,也是长期存在的、难以消除的固有现象,那么这也是合理的吗?必然不是。
“存在即合理”可以视作对黑格尔名言的歪曲与误解,德语原文为“Was vernünftig ist, das ist wirklich; und 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将其译为英文则为“What is reasonable is real; that which is real is reasonable.”。也即“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真实的,凡是真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其中对于“合乎理性”短语的较好英译解释即为“be in accordance with reason”,与汉语中的“合理”(right),存在较为显著的语义偏差。
从而可知,针对黑格尔名言较为合理的汉译简化版应为“存在必有原因”。但正如上文所述,“有原因”绝不可直接与汉语中的“合理”简单粗暴地画上等号。“存在即合理”这一翻译的谬误之处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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