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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核酸内切酶的命名及规范书写

已有 35400 次阅读 2018-4-2 15:42 |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限制酶都来自各种细菌,细菌的命名依据《国际细菌命名法规》的规定,因此,限制酶的命名是依据细
菌的命名方法进行的。

1)以寄主微生物属名的第1 个字母(大写)和种名的前2 个字母(小写),组成3 个字母的缩略语表示寄
主菌的物种名称,这是酶的基本名称。 例如:大肠杆菌(Escherichia coli)用Eco 表示,流感嗜血杆菌(Haemophilus influenzae)用 Hin 表示。生物学中属以下(含属)的拉丁学名应该用斜体字母表示,因此,这3 个字母都应该用斜体。
2)若酶是从其中一种特殊菌株而来,还在基本名称后加上菌株名称符号。 例如BamH,其中H为菌株
编号,所以应该用正体。 如果限制与修饰体系在遗传上是由病毒或质粒引起的,则在缩写的寄主菌的种名
后附加一个字母,表示此染色体外成分,例如EcoRⅠ ,其中R用正体。
3)若一种特殊的寄主菌株,具有几个不同的限制与修饰体系时,则以罗马数字加以区分,表示在该特殊
菌株中发现此酶的先后次序。 例如:HaeⅡ 是从埃及嗜血杆菌(Haemophilus aegyptius)中提取的,并且是从中发现的第2 个酶;流感嗜血菌 Rd 菌株的几个限制酶修饰体系分别表示为HindⅠ 、HindⅡ 、HindⅢ 。 其中罗马数字应该用正体。

    总结,第1个字母大写斜体,第2、3个字母小写斜体,第4个字母正体,后接正体的罗马数字。 例如TaqHaeBamHⅠ等。

申明:

本文摘自:王雪莹, 郭国庆. 限制性核酸内切酶的规范表达[J]. 编辑学报, 2012, 24(3):244-244.向文章作者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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