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军同志:看了你“关于任何特殊规律的一个被人们熟视无睹的普遍或一般性原理”的博文之后,对你提出的<关于决定性事件的概率论>有了一点初步了解。由于我垂垂老矣,无论精力、脑力、视力都已严重衰退,因此,恐怕我一时还很难消化或真正理解你的理论。但给我的印象是;你是一个善于思考和思想活跃的人。我想,只要踏实认真地做学问,一定会有所成就。祝你的新理论在不断的完善中能逐渐被更多的人理解和运用,并为推动我国的基础理论研究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下面谈谈我的一些不成熟的见解:我一直认为自然科学中的一切事件都应该是有规律的,当与之相应的约束条件被确定之后,每个事件的结果都应该是确定的。但是,由于人们不可能对每一事件在相应约束条件下的发展规律都了解并完全掌握,因此才使得作为推断事件最终可能结果的概率论方法应运而生。概率论能帮助人们在并不完全掌握自然规律的情况下。分析出事件最终的可能状态。但大概率事件,并不等于就是必然事件,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了。
以抛硬币落地之后究竟是正面朝上还是反面朝上这个随机事件为例,虽然看似偶然,其实当抛出硬币的力度、硬币坠落的路径及高度、周围的风向、地面的硬度、弹性……等一系列影响硬币究竟是哪面朝上的诸因素都已完全知晓,并且分析硬币整个运动过程的控制方程也已被建立,则硬币落地之后究竟是正面朝上还是反面朝上的问题,就应该是一个可以精准确定的必然事件而非随机事件了。因此我认为:概率论只是人们在还没有能力确定实际上应该是一种必然性事件的情况下,帮助人们能够作出可能更符合必然性结论的一种辅助性工具。
至于社会科学,它是比自然科学更加变幻莫测的高深学问,因为社会科学研究的是人类社会中的各种规律,但“人”却是最难被掌握其思想及其行动规律的群体,因此,要想为自然科学规律和社会科学规律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目前大概还是很难办到。
虽然说哲学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概括和总结”,但哲学中的唯心论和唯物论究竟谁对谁错的问题,已经争论了两千年以上,至今应该说还是没争清楚。前不久在网上看到施一公院士的一番高论,似乎按他的理解,鬼神都是有可能存在的(不是原话,大意如此)。这表明至少是现在人们对宇宙和人类社会的认识,还处于认识的“初级阶段”,距离可以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规律建立起一个统一理论框架的目标,大概还有一段很长的路程。
以上浅见,望你及其他有兴趣的读者予以指正。
祝好。
周筑宝6月2日上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2-24 10:37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