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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到博友肖传国医生的博客添了一个很显眼的头像,便过去看了看。发现他十月2日发表了一篇新博文:国庆噩梦:五星红旗我为你自豪???
文中回忆说:2010的中秋国庆是和8个死刑犯一起度过的。…
肖博友在博文后的回复中又谈到几个我们不知道的问题:
博主回复(2011-10-2 22:17):在方舟子及其妻子操作媒体爆炒后,此案被政治局中央政法委XXX御批为公安部督办大案。什么叫督办大案?即不惜代价,不惜手段,一定要在限定时间内结案上报。你知道他们如何抓捕那我根本不知其名的远房亲戚?当地人告诉我是武警一个连荷枪实弹将村子团团包围,外加北京公安局刑事总队、湖南公安局刑事总队,当地各级公安共几百人。…
注意,肖医生说:‘那根本不知其名的远方亲戚’,表示案件侦破中有误。我的直觉告诉我,肖医生说的是实话。因为牢已经坐了,他没有必要再撒谎。按我本来的想法,那个所谓的‘案件’纯属北京版的‘两颗子弹’,是被害人‘自导自演’。但后来接受了CCTV的结论(尤其是读了铁挺肖医生的博友的博文‘他招了’之后),我当时的想法是,肖医生被攻击诽谤多年,却无处伸冤,不得已铤而走险,报复小人一下也可以理解。但我仍然认为瑕不掩瑜,他的科研成果不容否定。现在看来,这个‘瑕’也很可能是对手栽的赃。
肖医生在另一回复中透露,已经聘请律师起诉CCTV和北京公安局。
博主回复(2011-10-2 20:27):起诉谁?你能用你一草民的口控诉政治局?谁敢提供证据?谁敢受理?唯一可行之事是法院的判决尽管违法,任然确定“雇凶伤人”全是CCTV和北京公安局造谣。已聘律师起诉CCTV和北京公安局。另外,从法律上,即使所有污蔑属实,即使真的“雇凶伤人”,也只是个治安事件,不够刑事立案,更不可能成为公安部督办大案,…。
无论起诉结果如何,我想这是能从这个事件中得出的最积极正面的结果了。以中国的现状,CCTV和北京公安局不可能败诉。但若能使他们从中吸取教训,以后做事更谨慎一些,想到人事之上还有法律,还有天道,做事办案要多考虑向历史负责,向人民负责就好了。
记得《曹刿论战》中说:‘惠’,‘信’,都不足以为战,只有‘忠’:‘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才可以一战。
望当政者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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