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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一些大中城市房价高得离谱,许多城市居民买不起房,甚至租不起房,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最近两年来,为了遏制房价上涨,各地政府先后出台了许多限购政策,但成效甚微。
笔者认为,近十多年年来,中国房产市场上的投资者和投机者的炒作对房产价格上涨起了主导作用,超过了住房“刚需”的推动。“解铃还须系铃人”,要使房价合理回归,需要一项政策,迫使房产投资者和投机者从房产市场中退出,即迫使他们出售拥有的非自住房产。以前出台的各种“限购政策”做不到这一点,唯一可行的办法是出台“房产税法”。一旦有了要尽快出台“房产税法”的社会共识,许多拥有多套非自住房产的业主就会赶在“房产税法”实施之前陆续在二级市场出售房产,房价必然要逐步回落,最终由市场的供求关系调节回归到合理价位。这是我写《房产税立法要从速从简》这篇博文的出发点。博文发表以后,受到广泛反响。现在我对上文稍作补充说明。关于“对自住房可按地区设定人均居住面积上限”这一条,建议“上限”的确定要确保该地区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自住房免交房产税。另外,建议属于经济适用房一类的自住房一律免交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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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8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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