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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评奖关键看三个方面:一是谁先把青蒿素带到523项目组。二是谁提取出有100%抑制力的青蒿素。三是谁做了第一个临床实验。
屠呦呦第一个把青蒿素引入523项目组,第一个提到100%活性,第一个做临床实验,这三点中的任何一点都足够支撑她得这个奖。
2007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两位科学家米勒·路易斯和苏新专着手探究青蒿素研发的历史。后来,他们俩又推荐了屠呦呦,从而获得了拉斯克奖。《青蒿素研制史揭秘:项目堪比“两弹一星”》(2011年09月29日 08:44,来源:广州日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09/29/c_122104719_3.htm)
一、看看中国大陆一些人的大公无私为“公平”
其实,近代中国人在科学技术和发明这方面的想象力比之古代的老祖宗可能下降了不少,但是,也不乏具有丰富想象力的少数人。
譬如,屠呦呦得到拉斯克奖后,有人的丰富想象力就出来了。
“有人说争论反映了中国人的劣根性,其实不是这么回事。中国人得奖我很高兴,但是只是屠呦呦一个人得奖,感觉不公平。”施凛荣说,去年底,他与张剑方联名向诺贝尔评奖委员会写信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这个奖不是我报的,也没有征求我的意见。我还是赞成国家科委批的发明单位获奖。”张剑方说,“我希望中国医务工作者不但能得这个奖,还能得诺贝尔奖。屠呦呦可以得奖,她有一定的贡献,但我不赞成她一个人得奖,我赞成国家科委批准的发明单位都应该得奖。如果只是她一个人得奖,整个523项目组的人都不会同意。”《青蒿素研制史揭秘:项目堪比“两弹一星”》(2011年09月29日 08:44,来源:广州日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09/29/c_122104719_3.htm)
这两人,其中的施凛荣,今年已73岁。他是当年523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助理员。他当时作为军事医药科学院的工作人员参与该项目;另一人张剑方,今年已85岁高龄,是原全国523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他们能有这样大公无私的行为,为屠呦呦以外的523项目参加人员争取“公平”,是值得称赞,这里,理所当然也有他们的一份贡献。
可惜的是,似乎诺贝尔奖的获奖人数至多三人。
杨振宁说,吴健雄的实验引发了许多新的成果,后来这些成果陆续获得了3项诺贝尔奖,但她本人始终未能问鼎。
本博主从一文献中看到,1956年,理论物理学家李政道和杨振宁提出,在弱相互作用下宇称不守恒,两人因此分享了1957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1964年,美国科学家詹姆斯·克罗宁和瓦尔·菲奇在实验中发现了K介子衰变过程打破了宇称和电荷的联合对称,他们因此获得1980年诺贝尔物理学奖。 2008年10月,诺贝尔奖委员会第三次将物理学奖授予在对称性破缺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科学家。因发现了亚原子物理学中的自发对称性破缺机制,日裔美籍科学家南部阳一郎将获得一半的奖金;另外两位日本科学家小林诚、益川敏英则因发现对称性破缺的起源,共同分享另一半的奖金。
据杨振宁的解释,有一个流传的说法是:1957年的诺贝尔奖获奖者必须要在那年2月1日以前被提名,而且提名时文章必须发表。吴健雄的文章恰好发表于2月,因为时间限制不可能得奖。而诺贝尔奖委员会1957年就把奖颁给了李政道和杨振宁。如果是1958年,获奖的可能是3人。“为什么这么‘着急’,大家纷纷传说,没有人知道。”
1980年,诺贝尔奖再度奖励了一项有关宇称不守恒的工作,“因为吴健雄是在这方面第一个工作,自然的事情是把她包括在里头,可是他们没有这样做。”
但杨振宁说,诺贝尔奖委员会有个规矩,50年过后可以去查看当时怎么回事。也就是说,再过两个礼拜,研究科学史的人就可以去查为什么当时没有向吴健雄颁奖。《回忆获奖历程 杨振宁惋惜吴健雄与诺奖无缘》(来源: 南开新闻网 发稿时间: 2007-12-02 22:29)
诺贝尔奖评奖者的想法,可能与张、施两位的想法不一样。网络上对吴健雄女士没有得诺贝尔奖还有一个说法:另一个是诺贝尔奖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每个奖项的获奖人数不能超过3个,倘若吴健雄与杨振宁、李政道分享该奖,那和她一道做实验的那位同伴也应获奖,人数就变成了“4”,显然不符合规矩。
由沃尔夫基金中提供的奖金十万美元是用来奖励那些公认为对人类做出巨大贡献的科学家们的成就的。吴健雄(哥伦比亚大学米歇尔·爱·普宾物理学教授)是沃尔夫物理学奖金的首次获得者。《吴健雄荣获沃尔夫物理学奖金》(《世界科学》1979年第11期 作者: 刘长庚)
当屠呦呦的诺贝尔奖还没有什么迹象的时候,在不了解似乎是一个诺贝尔奖项至多只能给三人的情况下,就匆匆忙忙地给诺贝尔奖评选委员会去信反映;如果完全将权力赋予他们俩,不知他们是否有能力,“公平”地给523项目组全体人员的功劳分出来?不知网友怎么看这样的问题和两人的好心?!我倒建议,两人如果觉得此事不公平,可以上书党中央国务院,建议给个什么“特殊团队奖”,对523项目组全体人员立个奖。
不知道施凛荣、张剑方们知道199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及中央军委授予23位科学家两弹一星功勋奖章的消息前和后,有没有跟谁反映过此奖“不公平”。
据张剑方透露,1979年召开了关于青蒿素的全国性鉴定会议,确定了6家发明单位和49家协作单位。卫生部向国家科委评奖委员会写了报告,国家奖励了5000元。张剑方说,5000元在当时很值钱。中医研究院分得了2200元,广州中医药大学分得了400元,其他一些单位也得了奖金。《青蒿素研制史揭秘:项目堪比“两弹一星”》(2011年09月29日 08:44,来源:广州日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09/29/c_122104719_3.htm)
1979年的奖励可以看出,中医研究院是奖励的大头!
二、看看2002年诺贝尔奖得主日本人田中耕一争议
美国波士顿大学生化教授、美国质谱测定研究学会主席凯瑟琳·科斯特洛女士、丹麦南丹麦大学化学教授彼得·勒普斯托夫、瑞典乌普萨拉大学教授佩尔·豪康松等认为,分享2002年诺贝尔化学奖的应该是德国的两位化学家米夏埃尔·卡拉斯和弗伦茨·希伦坎普,而不是田中耕一。他们说,这两个人提出的类似研究方法虽说比田中耕一晚两个月,但事实证明,他们的研究方法比田中耕一的有效得多,对生物大分子研究的的贡献也比田中耕一大。
科斯特洛称,把诺贝尔化学奖授予田中耕一“非常不公正”。勒普斯托夫说,他已决定拒绝接受出席12月10日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颁奖庆祝活动的邀请。
但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化学奖评选委员会主席本特·诺登则坚持认为,把诺贝尔化学奖联合授予田中耕一是正确决定。他说,颁发诺贝尔奖的宗旨是奖励那些率先提出可改变其他人思维方式的观念的人,而田中耕一正是开启生物大分子新研究领域大门的第一人,他分享今年的诺贝尔化学奖当之无愧。目前田中耕一本人尚未对此质疑作出评论。
瑞典皇家科学院10月9日决定,田中耕一、美国的约翰·芬恩和瑞士的库尔特·维特里希因在生物大分子研究领域的贡献而共同获得2002年诺贝尔化学奖。其中,田中耕一的贡献是,发明了一种可造成蛋白质自由盘旋的软激光解吸附作用技术。
不过诺贝尔化学奖评审委员会没有接纳上述科学家的批评﹐指田中是该个方法的首个发现者﹐实至名归。《瑞典皇家科学院:今年诺贝尔化学奖颁发准确无误》(2002-12-09 14:10:00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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