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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中的“杯具”—— 如何管理爆竹
王亶文
大年初一,网上告诉我一条消息,一条节日中的“杯具”。沈阳地标型建筑被烟花点燃,从3层烧到20层。
想起两年前央视新“裤裆”大楼失火,不得不思考了。都是爆竹惹的祸,怎么就没有对策?我不知道上面有关人员能不能看到我的建议,我还是要一吐为快。
能不能不要从一个极端到另外一个极端?能不能深入思考点问题?
以前在城市禁止燃放爆竹,一点年味也没有过了几年。后来意见越来越大,就基本允许燃放了,结果越来越热烈非凡,乒乓象放礼花。事故来了,央视新大楼配楼起火,沈阳第一高楼起火,损失惨重!纳税人的血汗钱啦!
怎么办?我有一招,就是只允许生产小鞭炮,禁止生产其他大的、诸如二踢脚、大礼花等等。同时建议各地政府适当组织燃放烟火,话点纳税人的钱。火灾几率就可几乎降到最低点。支持吗?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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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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