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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专利在总体数量中的比例非常高,这些专利要么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要么现阶段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从而造成大量资源的浪费,究其原因,前者多是对基本物理问题的理解过于肤浅,没有理清复杂物理背后的起决定作用的关键因子,所以提不出好的发明创造和方法来解决实际问题,举个简单例子,下水管漏水本来是有多种原因造成的,真正的原因是比如管道锈死,但是发明人却认为是水龙头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申请了专利是无效的。后者能找准问题的根源,但是由于基础研究无法取得突破,所以短期内专利也是无效的,比如在5G大规模基础建设铺开之前,很多专利都是非常有前瞻性的,前提是基于5G网络基础上的发明创造,但在当时,这些专利显然短期内是无效的,即使5G全面铺开建设了,那么这些专利由于时间过长也可能得不到保护而失效,从而造成大量资源浪费。
不像基础理论研究那样,专利制度的实施归根到底是要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更加强调所发明的技术能直接促进生产力的提高,不可否认的是,专利在发明过程中参考了很多理论研究成果,但是立足于对现有基础设施和实际物理问题的深刻理解基础上,而提出独到的一类创造性技术、方法和工艺,用于解决某个小众领域内的问题的专利才是能落地的专利,当然专利的目标是不同的,有的侧重于降低成本,有的侧重于改善工艺,有的侧重于解决一个新问题,但专利绝不是脱离实际物理困难而凭空想象和虚拟化得来的发明创造,这样的专利多属于无效专利。
随着专利制度的进一步改善,蜻蜓点水式的单一专利申请也变得毫无价值可言,有效专利一定是集群式的系统性发明专利,围绕一个实际问题的痛点而申请一批有使用价值的专利,才是最有意义的专利。凡是偏离了这个目标而申请的专利,都是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专利就是要解决现实问题,而基础理论研究更加强调有新的发现,提供更多的多样性佐料。每个领域都有它的固有套路和规律,走偏了,必然最终一无所获而徒有空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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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5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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