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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频现学生自杀事件,一些同仁就现有制度提出了各种改进建议,包括限制导师权力、建立投诉渠道等。导师权力大吗?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真能做到只手遮天、为所欲为?缺投诉渠道吗?辅导员、学生工作书记、学院院长、纪委书记、甚至校长、党委书记......,哪一个不能维护学生的基本权益,保护学生不受侵害?
因此,我想说面对这种情况,学生不缺维权渠道;缺的是意识、是勇气,总是选择隐忍、患得患失、趋利避害。就如我们,生活中总会遇到各种不平之事,我们真的认真追究了吗?我们不也在隐忍、患得患失?大环境如此,只有当我们真正有勇气去抗争、有勇气大声说“不”,渠道才有用;否则,建立再多的渠道也是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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