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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李宏翰老师的“教师啊,不能跟学生打成一片”一文讨论了有关如何处理师生关系的话题并阐述了相关的学术观点,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有重要的实践应用价值,以下是笔者在评论中所做的相关论述和思考。
师生关系处理上的尺度掌握、分寸掌握非常重要,这也是对教师自己的职业能力的考验。师生关系既不能过于疏远,也不能过于密切。我认为这要分为两个层面的事情,一个是人际关系层面,一个是教与学的学理关系层面。
在人际关系层面,师生之间要有人性的温度,要在情感上有足够的相互亲和感,尤其是要有互相的信任与尊重,但同时又不能在人际关系上走得太近,太近容易引发各种可能的问题。
在教与学的学理关系层面,师生之间要有一个基本的层次关系,即:要以师为知识的传经布道源,以生为知识接受方和被教导方,这个教与学的顺序不能被轻易打乱,打乱师生在教与学的关系上的主导与被主导关系,只会反倒让教学秩序和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可能会出现反智的教育效果。如果师者自己在学识上做不到超出或远超出学生的水平,这种老师就是不合格的。当然,再高明的教师,也有可能会在少数或极少数问题上教师自己会出现误区、无知或小的错误,此时若被学生先发现并指出指正的话,也应诚恳地接受和及时进行自我修正,不承认或不愿进行完善的话,这种作风也是需要进行自我修正的,但这类现象应该是少见的,不应成为常见现象,如果这类现象常见的话,要么是这种教师在学识上是不合格的,要么该学生非常优秀需要去找更好的导师了。
简言之,师生关系的处理,不论是在人际关系方面,还是在学理关系方面,都既要有人性的温度,也要有适当的界限和尺度。在人际关系上要有人性的温暖与和谐、在学理上要坚持理智和追求真知。
需要补充的是,在师生间的学理关系方面,由于教师或导师是处于施教者的主导地位的,因此通常情况下,教师的行为方式对师生间的学理关系有着最为决定性的影响,有以下两点在日常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中需要高度重视:“一方面是导师要有能力进行恰当的引导、帮助和激励,而不能仅仅是督促,更不能是压迫式的督促;另一方面,导师和学生都需要避免过于功利性的去对待自己的科研”(参见“再议如何应对科研中的低落情绪”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3234816&do=blog&id=128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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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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