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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科学真理是通过立法保护来得到确立、接受和传播的。真正的科学、真正的知识真理从不需要这种特殊的保护,因为对待科学的不同做法会通过其后果的不同自然而然地去彰显真理和科学知识的正确性和力量,即:违背真理者受损受灾、尊重真理者受益繁荣。
当然,在知识真理被确立、被接受的过程中,会有一些短期的波折或不幸,比如布鲁诺的不幸、李森科导致前苏联生物学界倒退等等等现象。但从长期来说,科学真理从来都不是通过立法强制来得到捍卫、传播和发展的,现代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数学等等莫不如此。而对于一些尚处于模糊领域的知识(包括中医)来说,同样不需要这种特殊的保护,不做这种特殊的保护才是最有利于知识真理的发现和传播与繁荣的。
关于中医的具体评论,参见“保持开放性和不断自我完善才是真正的科学-简评中医西医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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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3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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