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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合并科技部,可行性探讨

已有 52798 次阅读 2016-8-18 16:19 |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工信部合并科技部,可行性探讨

(2012.5)

 

    据网络报道:新一轮大部制改革的调研工作正悄然展开。这一次,命运面临改变的是科技部。据说调研中有人主张将科技部的一部分职能并入工信部,而更为激进的方案是撤销科技部,将其现有职能并入相关部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发展计划司和社会发展科技司的大部分职能划归工信部,农村科技司并入农业部,基础研究司、国际合作司以及科研条件与财务司一同归并教育部。据说,这样有助于科技和工业、农业等的结合,有利于科技成果更快地实现产业化。

大部制改革乃大势所趋,但大部的建立不仅要考虑需要,还要考虑时机,仅有好的出发点而不具备相应条件,也不见得能够达到理想的彼岸。《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提出我国现行科技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经济、科技大发展的要求,还存在着诸多不相适应之处。一是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二是各方面科技力量自成体系、分散重复,整体运行效率不高,社会公益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尤其薄弱。三是科技宏观管理各自为政,科技资源配置方式、评价制度等不能适应科技发展新形势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四是激励优秀人才、鼓励创新创业的机制还不完善。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国家整体创新能力的提高。科技部合并或撤销,带来的直接问题就是:谁来组织编制、实施和评估国家科技规划,同时宏观管理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情况会不会更严重?科技部合并进工信部,看似可以更好的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结合,有助于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但同时也应注意:国家对科研包得太广、管得太多,企业为何要自己投资搞科研的积极性必然会受到抑制,国家的钱申请下来又不用还,不要白不要;市场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税收政策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要远强于直接资助企业的研究项目,强化科研成果与生产的结合不见得非得二者管理部门合并,在《关于科技管理系统性的探讨》一文中,采用“工业部门只保留科技需求调查、成果推广、不直接管项目、科技管理部门结合需求调整自身管理”也是一条途径。

“竞争、评价、监督、激励”机制的建立任重而道远,缺少了专门科研管理部门的推进,“四个机制”的建立将更加困难,而中国科技目前最缺的就是“公平的竞争、科学的评价、有效的监督、合理的激励”,合并或撤销科技部,工业部门的科研会不会更注重短期效益,而忽略对科研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而又需长期关注的科研环境建设呢?

全国科技一盘棋,国家的科技管理涉及科技部、发改委、教育部、科工局、总装备部、基金委等项目管理部门以及财政部、人社部等密切相关部门,还有准官方机构:中国科协、中国科学院等。科技体系改革需要系统的观点和统筹的考虑,不能为大部制而不顾条件的合并或撤销。做合并或撤销前,不妨先评估一下:反恐专项从公安部管理调整到科技部管理,对反恐专项的影响如何;国防科工委变为国防科工局,大部分国防开机管理职能转到总装,对国防科技的影响如何。

工信部合并科技部,看上去很美,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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