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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2021年度国博办国际博士后交流项目 - 含中德博士后选派名额40人

已有 4837 次阅读 2021-1-22 13:31 |个人分类:亥姆霍兹新闻|系统分类:博客资讯|文章来源:转载

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1-18


博管办〔20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干部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2021年继续实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并编制了《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内容包括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所属“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以及“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共6个项目的主要内容、申报条件、遴选程序、有关要求等。


      请各地、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按照申报要求精心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和海外对口合作高校的宣传,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开展海外宣讲,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同时,鼓励各地结合自身需求,开展各具特色的博士后引进项目,吸引更多优秀外籍、留学回国人员加入博士后研究队伍。


      2021年起,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资格一年。

   

     

      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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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项目 

(一)项目内容 “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 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 研究工作,为期 2 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 助每人每年 20 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 每年 10 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 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2021 年继续开展与有关省(市)联合资助引进项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21 年引进项目计划拟资助 500 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 3 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外 籍博士或中国籍留学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 100 名的高校, 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 100 名(以当年度最新 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学排名 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 U.S.News & World Report 为参考)。

划重点: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 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 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 办事处,何宏博士,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3.遴选方式 

(1)直接资助 对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 30 名高校(申报系统中 4 已列出)的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 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直接资助名额 150 人(其中留学回 国博士 100 人、外籍博士 50 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资助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申请人,全 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分两批组 织专家评审。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 4 月 15 日,第二批申 报截止日期为 9 月 30 日。获选结果拟于 5 月、10 月公布。 遴选资助名额不少于 150 人。


派出项目 

项目内容 “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 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 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 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 12 个月,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 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 6 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 24 个月, 最长不超过 6 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派出项目获 5 选人员每人 30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其在国(境)外 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 及往返旅费等。获选人员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 作期间的工资待遇等由派出单位按照本单位博士后研究人 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2021 年派出项目计划资助 100 人。

学术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 (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 为每人 2 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 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21 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 100 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香江学者计划 

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 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 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 展博士后研究,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 和 36 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 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021 年“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 52 人。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 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 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 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 30 万元人民币和 36 万元澳门元,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 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 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 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 经费等)。


划重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 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 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 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中方资助每人 30 万元人 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 1500 欧元。

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 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 

2021 年计划资助 40 人。 

(二)申请条件 

  1. 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 身体健康。

  2. 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应届博 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 3 年以内)。 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可先行申报, 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身份的申请人还须其人 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3. 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 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 20 个月。

  5. 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 求。

  6.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 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 站单位申报。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 在单位同意。

  7. 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 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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