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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提供660个中外博士后双向来华和出国交流的资助机会
(非常好的支持亥姆霍兹联合会对华长期合作伙伴平台建设的支撑项目,不仅中国博士后可以出去,外籍的、欧洲的或者获得海外博士学位的学子也能回中国做博士后。)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于 2019年1月16日发布关于2019年度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指南,共包含六个不同子项目的660个资助机会,包括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以及双边协议框架下的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2019年度计划资助300人。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申报所需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 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从事博士后研究第一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其余资助经费由国(境)外拟接收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国(境)外拟接收机构或合作导师提供的资助经费原则上应与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经费金额相同或接近。
2019年度计划资助12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9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从事博士后工作的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3.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为参考)、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如拟接收的国(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需外方接收单位和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另附说明。
4.博士后在站期间或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5.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6.专业领域。优先考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7.能够全职在境外工作至少20个月。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19年1月20日—3月15日。
为参考)、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如拟接收的国(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需外方接收单位和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另附说明。
4.博士后在站期间或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5.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6.专业领域。优先考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7.能够全职在境外工作至少20个月。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3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19年度计划资助100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四、香江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019年度计划资助60人。
五、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培养单位,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澳门元和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19年度计划资助30人。
六、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有9个亥姆霍兹国家研究中心参加),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除个别例外,因亥姆霍兹联合会的岗位和经费原则上来自各参与本研究的国家研究中心、甚至是某中心具体的导师团队,本项目的申报,必须要对应3月1号在全国博士后网上发布的可供申请的岗位进行定向申请。
2019年度计划资助5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6.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19年3月1日—4月25日。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申请人向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转发给德方,由德方单位再次进行遴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资助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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