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国基础研究经费首破千亿大关
—— 专家解析数字增长背后的进步与差距
作者:刘垠 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时间:2019/9/4 10:32:28
2018年,我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19677.9亿元,比上年增加2071.8亿元,增长11.8%。基础研究经费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90.4亿元,与研发经费投入保持同步增长。
日前,《2018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出炉,这两组数据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3日,北京化工大学原副校长陈冬生教授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当前经济和财政形势下,研发经费仍能保持两位数的增速实属不易。
“从指标来看,我国基础研究投入近几年持续增加,这既与国家的重视有关,也是技术创新能力发展到‘三跑并存’阶段的必然要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吕薇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统计师李胤解读《公报》时表示,基础研究经费突破千亿元,三大主体均实现较快增长,高等学校、政府属研究机构和企业的基础研究经费分别为589.9亿元、423.1亿元和33.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1%、10.1%和15.7%。其中,高等学校对全社会基础研究经费增长的贡献为51.1%,是基础研究投入的主体。
“从国内外实践看,高校和科研院所是基础研究的主体。而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基础研究经费支出绝大部分也来自于高校和政府属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基础研究投入仍以中央财政为主。”吕薇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与世界主要科技大国相比,我国基础研究投入来源较单一,投入强度也偏低,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目标尚有差距。
陈冬生表示,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要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促进高质量发展,必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而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基础研究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我们迫切需要加强基础研究,进而提高我国的原始创新能力。”让吕薇欣慰的是,在中央财政持续加大投入的同时,企业特别是一些处于行业技术前沿的企业,也开始重视基础研究。特别是当部分企业闯入“无人区”时,急切需要基础研究支撑原始创新,如华为在全球建立多个联合创新中心。
如同《公报》所示,2018年,企业基础研究经费为33.5亿元,较上年增长15.7%。吕薇在调研中也发现,企业对基础研究的投入较少但增长较快,约占全社会基础研究的3%。
“目前企业开展的基础研究大都是需求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主要依靠内部资金和外部科研力量。”吕薇直言,要明确企业在基础研究中的定位,企业在基础研究中的主要作用是“提出需求、增加投入、组织研究、主导应用转化”,也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更多依靠产学研合作。
不仅基础研究投入强度偏低,我国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与美国(2.79%)、日本(3.21%)等世界科技强国相比差距较大。李胤说,基础研究、政府资金占比偏低等问题仍较突出,能真正形成关键核心技术、解决“卡脖子”问题的重要科技成果仍不足,投入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很多‘卡脖子’环节因为缺乏基础研究支撑难以突破,目前而言,要改进资助方式,优化资助结果。一方面,要拓宽基础研究的投入渠道,发挥好中央与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等各方的作用,增加基础研究投入。”吕薇说,“另一方面,要改进科学研究的资助方式和组织机制,进一步提高研究质量,增强原始创新能力。”
比如,加强持续稳定支持,改进基础研究的选题机制,推动战略需求导向与自由探索相结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推进相结合,提高从实践中凝练和解决科学问题的能力。
李胤建议,我国应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鼓励研发投入的政策体系,引导社会各界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与布局。
陈冬生则认为,要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作用,统筹部署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对于高校和公立科研机构来说,要特别重视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改进、完善对人才和研究成果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学术生态。同时,要调动企业投入、开展基础研究的积极性。
“根据美国科学基金统计,一项基础研究从提出观点到能够应用,一般需要二三十年时间。我们对基础研究的考评不能太短视,否则将迫使科学家们更多关注短期结果而难以进行突破性创新。”吕薇强调,要通过持续稳定支持看长远效果,这样才能形成敢于坐冷板凳的氛围,集聚一批批甘于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
《2018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发布
2018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1]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2019年8月30日
2018年,我国科技经费投入力度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保持较快增长,国家财政科技支出增速加快,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持续提高。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2018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9677.9亿元,比上年增加2071.8亿元,增长11.8%;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2]之比)为2.19%,比上年提高0.04个百分点[3]。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44.9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国基础研究经费1090.4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应用研究经费2190.9亿元,增长18.5%;试验发展经费16396.7亿元,增长10.9%。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5.5%、11.1%和83.3%。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经费支出15233.7亿元,比上年增长11.5%;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支出2691.7亿元,增长10.5%;高等学校经费支出1457.9亿元,增长15.2%。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77.4 %、13.7%和7.4%。
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千亿元的省(市)有6个,分别为广东(占13.7%)、江苏(占12.7%)、北京(占9.5%)、山东(占8.4%)、浙江(占7.3%)和上海(占6.9%)。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4]之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有6个,分别为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天津和浙江。(详见附表)
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2018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9518.2亿元,比上年增加1134.6亿元,增长13.5%;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与当年国家财政支出之比为4.31%,比上年提高0.18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科学技术支出3738.5亿元,增长9.3%,占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的比重为39.3%;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5779.7亿元,增长16.5%,占比为60.7%。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
[3]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核实数据,2017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已修订为2.15%。
[4]地区生产总值为年度初步核算数据。
附表 2018年各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 ||
地 区 | R&D经费 (亿元) | R&D经费投入强度 (%) |
全 国 | 19677.9 | 2.19 |
北 京 | 1870.8 | 6.17 |
天 津 | 492.4 | 2.62 |
河 北 | 499.7 | 1.39 |
山 西 | 175.8 | 1.05 |
内蒙古 | 129.2 | 0.75 |
辽 宁 | 460.1 | 1.82 |
吉 林 | 115.0 | 0.76 |
黑龙江 | 135.0 | 0.83 |
上 海 | 1359.2 | 4.16 |
江 苏 | 2504.4 | 2.70 |
浙 江 | 1445.7 | 2.57 |
安 徽 | 649.0 | 2.16 |
福 建 | 642.8 | 1.80 |
江 西 | 310.7 | 1.41 |
山 东 | 1643.3 | 2.15 |
河 南 | 671.5 | 1.40 |
湖 北 | 822.1 | 2.09 |
湖 南 | 658.3 | 1.81 |
广 东 | 2704.7 | 2.78 |
广 西 | 144.9 | 0.71 |
海 南 | 26.9 | 0.56 |
重 庆 | 410.2 | 2.01 |
四 川 | 737.1 | 1.81 |
贵 州 | 121.6 | 0.82 |
云 南 | 187.3 | 1.05 |
西 藏 | 3.7 | 0.25 |
陕 西 | 532.4 | 2.18 |
甘 肃 | 97.1 | 1.18 |
青 海 | 17.3 | 0.60 |
宁 夏 | 45.6 | 1.23 |
新 疆 | 64.3 | 0.53 |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基础研究 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 指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应用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试验发展 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2.统计范围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
3.调查方法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大中型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采用全面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采用重点调查以及使用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0-19 22:37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