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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术期刊的一个额外负担——脱密证明

已有 12389 次阅读 2010-4-5 15:51 |个人分类:编辑部的故事|系统分类:教学心得| 学术期刊, 涉密

在收到一篇稿件时,我们的编辑首先初审一下,如果格式与内容符合期刊要求,那接下来要做什么?送审稿专家外审?且慢,外审之前,编辑会给作者发一个邮件要求提供本文的不涉密证明。在收到这个证明后才会外审(如果不收审稿费的话)。

不知道什么地方的法律要求期刊在发表论文的时候要检查其是否不涉密,但现实中这确实有用。记得以前,有某单位的领导打电话给期刊主办单位领导,说我们的期刊涉嫌发表了他们涉密的东西。有关内容是另外一个单位的作者写的,是否真涉密暂且不论。好在我们有相关不涉密的证明,证明这篇稿子是投稿作者单位认可的,如有问题与编辑部无关了。虽说无关,但也让编辑部紧张了一下。现实要求我们必须跟作者确认投稿不涉密,而且有单位的书面证明。

在论文中,涉密内容是个大问题。但这个关是否需要编辑部来把,却值得讨论。估计每个单位都有相关部门对本单位要发表的论文进行检查,确保内容的安全性与可公开性。拿本单位来说,是科研处负责此事。如果所有的论文都能在投稿前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是否涉密这事就与编辑部彻底无关了。但事实并非如此。编辑部收到的本单位的投稿中,主动提交不涉密证明的不足十分之一,更不要说是其他单位了。看来各单位对投稿脱密的工作没有做到家,也许不是所有单位都对拟公开发表的论文进行涉密审查,需要作为外人的编辑部提示他们对论文进行审查。也许编辑部需要在投稿须知中说明,投稿时请同时提交稿件的不涉密证明(复印件即可)。

好像国外期刊不关心投稿是否涉密,也许他们更关心涉密的内容。希望有一天,我们的编辑不在纠结在这个事情上,真正的国际化一回。


外一问

有一些作者在投稿后要求修改论文的作者名单(包括第一作者)和单位(包括第一单位)。这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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