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文是群邮件的内容。全部の系列]
为了理解“精神”,必须对它进行一番分析。首先,“精”就是精炼,少到不能再少。至于“神”,很多人不喜欢这个词。西方社会大多信“神”(God),而亚非拉社会大多信“佛”(Buddha),而后者大多落后,就好象受到了惩罚似的。而在很多中国人的头脑中,“神”就是迷信或者鬼怪;他们倒是没少捣鬼。我没有阅读过《圣经》,也不信佛,但在我的头脑中曾产生这样的句子:对于抛弃神的,神也抛弃他们。因为,神不是别的,它就是“不可改变、至高至大”的象征。由此,神必然先于一切、统治一切。而所谓统治,归根到底就是一种绝对的作用或法则。从这个意义上讲,神就是不可改变、至高至大的作用或法则。
由此,“精神”就是少到不能再少的作用或法则,这些作用或法则不可改变、至高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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