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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本体与基本现象实体的商槯
本体的变更带来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这是不争的科学发展史事,但由此也带来了本体论自身的深层发展危机。既然本体可以变更,光(电磁场)一会儿是机械以太的波动,一会儿是物质场本身,一会又是光子及光子对应的德布罗意物质波,那么不变本体的光(电磁场)还存在吗?电子也如此,一会儿是粒子,一会儿是波,一会儿又既是粒子又是波。同一事物本体的不连贯,成了反实在论者抛弃“本体”的重要理论依据。
但科学实在论者做了辩护。“以太”被抛弃了,麦克斯韦方程组的数学形式却保留着,理论的结构是连续的。结构本身就是实在的,于是“结构实在论”成了实在论者共同举起的旗帜。但结构实在论也有不同派系,有承认本体不可知的沃热尔派系;有承认结构本身就是实在的关系派系,有承认结构背后有物质“成份”的曹天予派系。本文作者提出了“相互作用实在论”,曾称之为结构实在论的第四版本[16]。相互作用实在论是与曹天予派系最为接近的一个分支。
相互作用实在论承认有未经观察的“自然客体存在”,将康德本质与现象的二分法改变为自在实体──现象实体──现象的三分法,定义了自在实体、现象实体概念。自在实体就是未经观察的“自然客体”;而“现象实体”则是人与自然客体互动的产物,有科学的认知过程伴随;而“现象”的定义不变。相互作用实在论的另一个三分法是主体──客体──中介传媒,它讨论人与自然之间的科学认知关系(相互作用)及其基本要素。除强调主、客的科学互动外,更强调了中介传媒的科学性质在主、客互动中的作用。所以我们说相互作用实在论是对康德哲学的现代科学重构[17]。
物理学是研究自然界物质运动规律的一门科学。物理学研究离不开观察,观察是人与自然客体的互动。物理学哲学当然是研究人与自然界之间关系的哲学。相互作用实在论把未经观察的“自然客体”称为“自在实体”──本体,它类似于康德的“物自体”,但更强调它的客观实在性;现象实体则是人与自然客体互动的产物,有科学的认知过程,是理论研究对象,包含在理论结构之中。现象实体虽然是理论建构之物,但它体现了人与自然的深刻互动,在一定层面上应该深刻反映了自然客体的物质运动本质,体现了人与自然的统一,体现了主客体的统一。按中国传统文化来理解,现象实体是可道之道(亦或已道之道),而非常道。常道是“自然客体——自在实体”,但常道不是不可知,而是未去认知,未与人互动,人与其互动了,就成了可道之道,就演变成现象实体[18]。
基于上述认识,本文一、二部分所讨论的基本本体,如机械以太,物质场,点光子,点电子,物质波(曲率波)等等,均应是“现象实体”而非“自在实体”。因为,上述概念的形成与定义,均经由了人与“自然客体”的互动,即经由了人与那个“未经观察的电磁场或电子”之间的互动——双向相互作用,形成了理论结构。机械以太,物质场、点光子、点电子,物质波等都是理论结构中的研究对象。按我们的定义,它就是不可再分的现象实体。现象实体虽然是人与自然客体互动的产物,但它却在不同认识层面深刻体现了“自然客体”的物质运动规律及其不同的存在形态。
显然,现象实体是可以断裂的,“电子”既可以处在点粒子存在形态,也可以处在波动存在形态。现象实体看来断裂了,但它们都是那个“未经观察的电子”的表现形态,自在实体(本体)的电子是连贯的。反实在论者的根本立足点不存在,反实在论不成立。库恩的范式不可通约是把现象实体误认为“自在实体”──本体的产物,范式不是不可通约的。库恩范式不可通约理论体系自动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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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6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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