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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认识自然的逻辑通式

已有 5109 次阅读 2008-1-29 18:22 |个人分类:物理学哲学

                   人类认识自然的逻辑通式

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离不开主体、客体(本体)、观测信号三个基本要素。主体、客体(本体)、观测信号与现象(物体的时空特征)之间的关系,构成了人类认识自然的逻辑基础。但是,在讨论人类认识自然的逻辑基础之前,我们还得根据前述的相互作用原理,对一些重要概念作进一步的明析。1、本体(客体)——是一种与基本相互作用相关与主体无关的客观实在。如果人类不通过一定的观测信号去观测,人类将不知道“本体”是什么。 2、主体——人是认识自然和社会的主体。没有主体,与人类相关的“价值体系”将失去意义。 3、《现象》——泛指现象、现象实体的时空特征。 4、观测信号——相互作用是物质间的基本属性,没有相互作用的物体是不存在的。目前人类发现的基本相互作用有四种,即引力、电磁力、强力、弱力。人类用以观测本体的信号,目前就是上述四种,而最基本、最常用的是电磁信号。没有观测信号,人类无法将本体转化为被认识的自然现象。 5、意义——特指人类对自然现象评价的价值体系。没有主体,任何自然现象的价值还原为零,也即意义为零。明晰了上述五个基本概念之后,人类认识自然的逻辑通式即可建立,它表现为:

         主体+观测信号+本体(客体)=《现象》•意义或A+B+C=D•E (3.1)

这里,A——主体,B——观测信号,C——本体(观测对象),D——《现象》,E——意义,•——乘号(参看本章第一小节的解释)。等式的左边是人类认识自然的三个基本要素,等式的右边是认识的结果。

 ① 若B(观测信号)=0,则D(《现象》)=0 即 A(主体)+C(本体)=0           (3.2)

    上式表明,主体人离开了观测信号,对自然现象将无法认知,本体无法转化为人所认识的现象、现象实体,即认识对象——《现象》=0,这是很容易理解的。试想,如果人类处在一个信息全无的“黑暗”世界,我们还能了解到世界上的什么呢?本体无法转化为被认识的“现象实体”,本体虽在,但“《现象》”全无。这就是“《现象》”为零的意义。

② A(主体)=0,则D(《现象》)=0,E(意义)=0,即 B(观测信号)+C(本体)=0         (3.3)

    (3.3)式表明,如果自然界失去了认识的主体——人,那么,自然界的本体,除了无法转化为人认识的“《现象》”之外,自然界的一切由人定义的价值体系也将失去意义,这即是D=0,E=0,这很像哲学 家尼采对人的价值观的认识。离开了人类观测的存在,只能是抽象的存在,这个存在只有哲学意义,而无现实意义。

③ C(本体)=0,则D(《现象》)=0 即 A(主体)+B(观测信号)=0                       (3.4)

    (3.4)式表明,只有观测信号作用于本体,才能得到一个对人类有价值的实际存在——现象、现象实体。没有本体,观测信号没有作用的对象,则《现象》=0。其实,如果(3.4)式中的本体不存在,主体和观测信号也就不存在。因为主体人和观测信号本质上也是由本体构成的,本体不存在,则世界不存在,哪有人和观测信号呢?唯心主义者认为意识决定物质,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3.4)式还可以帮助我们解析唯心主义认识论的逻辑起源,指出其认识的偏差始于何处。意识是主体所具有的,而主体从物质属性上都可归于本体。本体没有了,即产生意识的主体——人没有了,何来人的意识?唯心主义的错误在于,它不了解(或不愿意承认)主体人本身也是物质本体构成的。本体的消失,思维过程不存在,人的意识也自然消失。世界都不存在,何来意识决定物质?可见,人类认识自然的三要素缺一不可,人类要全面正确的认识世界,必须是A≠0,B≠0,C≠0,最后才能保证D•E≠0,这就是人类正确认识世界——逻辑通式(3-1)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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