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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谷之一:就此别过(附方的答复)

已有 3958 次阅读 2010-9-18 07:31 |个人分类:陈年档案|系统分类:人物纪事| 方舟子, 就此别过, 柯志阳, 美梦与恶梦

  【  方舟子声称被打——很抱歉,直到现在,从科学的、严谨的行文习惯,我仍然要使用“声称”一词,以我拙见,这是目前最准确的描述这一事件的词语——使其重新 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我也因此被搅了两次清梦。在家人也不打诳语,说过了,就要作到。这两天稍稍等闲,便把这些陈年往事,晒上一晒。旧档案,存在这里。
 
我贴我的,不想继续纠缠。所以,如果方舟子有什么反应,我还是老话,不必告诉我。】
 
 
2001年底,很多人通过一个电子邮件列表讨论问题,柯志阳(曾用笔名乌龙茶)、方舟子和赵南元等人关于《美梦与恶梦》的争论,也通过这个群发邮件,被我即时看到。当时我忙于写论文,没有参与讨论,只是旁观。我本来是把这件事儿当作一场学术讨论的,而XYS愿意提供这个讨论平台,当然是好事儿。但是方舟子的行为,让我这个旁观者怒不可遏。赵南元批评柯志阳的文章,方舟子马上贴出来,但是柯志阳反驳赵南元的文章,方舟子要加上赵南元的点评才肯帖出。柯志阳要求方舟子公平对待,方舟子则表示,XYS不给错误观点提供平等,你有本事自己去办一个网站去。这让我实在看不过去。于是发出这封邮件。我之就此别过,不是出于我与方舟子的直接冲突。此信也是通过电子邮件列表群发,直接点击全部回复。信中有对赵南元先生的评价,不仅仅是因为旁观了柯、方、赵的争论,还因为此前我与赵先生通过这个电子邮件列表讨论过别的问题。赵先生冷静而有风度,没有对此事有直接表示。下面是此信全文。
 
方是民先生:
 
认真地拜读了你和柯志阳之间的争论,我感到你越来越像一个泼皮了。
 
你已经失去了我对你的敬意。
 ——你一定会说,我根本就不在乎你的敬意。这正是你的可悲之处,出了问题不知道反省,反要自我安慰,倒打一耙。
 
以前觉得你是一条汉子,可以作为学术辩论的对手。现在看来,你不过是大专辩论会的优秀辨友,与赵南元先生没什么两样。
 
辨得过就辨,辨不过就耍泼皮,回避主题,东拉西扯,在枝节问题上纠缠不休,动用手中一点点可怜的权力,欺辱对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什么东西!一副泼皮行径,毫无论德可言,也好意思说自己是个学者!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大义凛然?
 
这种全无敌的本事就是朱海军也要自叹不如。
 
 
 
 
做人要公道。己所不欲,勿施与人。你既然以批注的形式发表对手的作品,便该让对手以批注的形式发表你的作品。你既无公道之心,就不配做一个对手。
 
当年朱海军说:我有时间我怕谁?你方是民是不是想说:我有新语丝我怕谁?告诉你,你这样是糟蹋新语丝,早晚新语丝毁在你的手里。
 ——你是不是要说,新语丝是我方是民的,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让我给你看两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前五项略)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赵南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注释的方式使用乌龙茶的作品,属于侵权行为。新语丝将之公开发表,使侵权得以实现。而方是民不以为错,竟然说那是赵南元的作品。“是无知,还是有意误导?”
 
    ——你是不是想说,新语丝在美国,不受中国法律约束?那就好好翻翻你们美国的法律。你以为给蒙娜丽萨加上两撇胡子著作权就发生变化了?等达芬奇死透了吧!
 
实话说,写这样一封信,并非我的本意。在面对学术腐败的问题上,即使我们不在同一战壕,至少也可以算得上友军。希望你把更多的精力用到对中国有益的事情上去。
 
   ——你是不是要说: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是因为你希望我做我才做的?
 
不过,我想自作多情地再说一句:我很欣赏你的才华,敬佩你的勇气,但是,我很遗憾地看到你正在浪费方舟子的刀。
 
最后,让我学习一下你的句式:
 
“我不想跟你这种赵南元式的人物纠缠,最后回答一下。以后的答复不再理睬。”
 
我也是你所看不上的那个学界的一员,你的观点不必征求我的意见。我对你盛气凌人的文章已经失去了兴趣,不想听你的教训,也不想再和你有私人的来往。
 
所以,方是民,请不要再往我的信箱里寄任何东西了。
 
就此别过!
 
祝你辞旧迎新!
 
田松
 
2001/12/26
 
 
 
 
(当天,便看到如下回信。这在我的意料之中,因为方习惯要做最后一个说话的人,仿佛最后一个说,就赢了似的。我当时没有理睬。几天之后,又收到了方舟子群发的邮件。我只好把方舟子的信箱屏蔽了。)
 
 
 
 
虽然田松声明不要我的回信,如果他是像以前那样给我一个人写信,我完全可以
 
像以前那样不理他,但是他又不是给我一个人写信,而是同时寄给了十几个人,
 
相当于公开信,那么我还是回一下。(我这类回信,都是用reply all,也就是说,
 
我没有特地把某个人地址加上,所以不要怪我不请自来给你写信)
 
 
赵先生不是在注释柯文,而是在评论柯文。评论当然可以引用原文。特别是在
 
网络上,回帖时大段引用原文,逐段回答,是个惯例。是否侵犯了原作者的版权,
 
是个复杂的法律问题,以前在英文网络曾有律师参与讨论,认为只要评论是有实质
 
性内容的,有针对性的,而不是“写得好!”之类的简单评论,就可以认为是合理引
 
用。
 
我个人也认为那是合理引用。如果柯志阳认为引用过多,我可以删除那些无关的部
 
分,只保留有关的部分和赵先生的评论。只是我一删除,柯又要抱怨我没录全
 
他的文章了。
 
 
自从911以来,田松就不断地写信要跟我争论,而我出于我声明过的人文主义立场,
 
一概不给登出,也不答复,因为我早已公开声明不讨论那些问题。想必气闷已久了
 
吧,找个机会发泄一下,谁是泼皮?
 
 
柯志阳非生物学专业出身,却自以为读得懂遗传学专业文献,生吞几篇论文就来
 
叫阵,被人反弹回去而不知耻,犹喋喋不休,不是朱海军式的妄人,还是什么人?
 
不是威胁要在中文网上到处散发攻击我的文章吗?这和朱海军的做法又有什么区别?
 
有理、讲理的人从来不靠这种广而告之的宣传手段。
 
 
现在才知朱海军式的人在中国学术界还真不少,要说是“民间科学家”也不妥,
 
因为他们自认为是“文史哲”专业人士,那就叫做“文史哲科学家”。
 
 
知道全世界有多少生物学家在看新语丝?我敢在专业问题上打马虎眼吗?敢在新语丝
 
上自暴其丑吗?我只掌握了新语丝的张贴劝,可没有掌握舆论权。你要是能找出个
 
生物学家以真实身份来批我“冒充专家,谎称主流”,算你的能耐。冒出个“文史哲
 
生物学家”出来,那是笑话。
 
 
新语丝会怎样,自有新语丝的人来关心,我们还没请算命先生呢。如果新语丝不
 
坚持人文主义、理性主义的立场,变成一个什么垃圾都登的自由市场,那才跌价。
 
新语丝登出的文章立场、质量略有问题,马上就会有读者写信批评。如果我不加
 
评论地登出柯志阳的文章,我的信箱恐怕也会给批评信塞满。
 
 
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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