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季陶
今天从电视上看到一个交通事故的案例.
在热闹的市区中, 一辆高大的工程车和一辆自行车, 同时,同向,绿灯时过十字路口. 工程车在机动车道(右)而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左). 刚出路口工程车一个小转弯(向右), 工程车的中后部就把自行车撞倒连人轧死. 据司机说, 听到声响和路人叫喊就停车. 压坏的自行车和受害人已经倒在工程车后面不远处(有监控录像). 司机在驾驶座位上打电话报警.
骑自行车的受害人没有过错, 因此工程车司机负全责. 可是人已死亡, 不可能挽回. 司机没有逃逸, 只说是反光镜的盲区, 没有看到. 这类交通事故已经是一而再, 再而三地发生.
为什么交通管理部门不能统一规定, 所有城市的工程车一律必须都加装两块反光镜(特别是右边), 一块看远方, 另一块看所谓的"盲区". 如今科学如此发展, 方法一定很多, 就连这样简单的措施应该也会有一定的效果. 建议立即施行, 或实施更好的措施!
人命关天! 人命关天! 人命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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