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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6我发表了一篇 “服用‘伤科接骨片’会引起慢性汞中毒”的博文并推荐到 “生命科学”圈子.随即收到圈主徐磊要求我更改题目才能通过评审的要求. 我再三说明: 这一博文不是我的研究主要方向, 没有精力, 也不想卷入‘中西医’的争论中. 但是我亲身体验到亲朋好友中有人受到这种毒害, 另一位是受到同仁堂龙胆泻肝丸的严重毒害, 至今一直每周数次透析. 我是为了避免泛指引起争论, 才具体到特定的一个确实的品种.
徐磊提出以防止圈子中“充斥各种和生命科学无关的文章或者网络转载文章”为规则开始“执行”评审.我深信我的这篇博文丝毫没有违反这一“规则”. 要求我把题目扩大到“含朱砂类药物”的中成药.我不可能这样做! 理由很简单, 至今我还没有收集所有“含朱砂类药物”的中成药的相关证据. 这一具体的学术问题,不能强制性或变相强制性地要求博主这样做.希望徐磊能收回这样的意见和做法.
徐磊还提出一个理由, “认为此类文章标题不适宜含有商品名称”. 我认为这个理由也是不成立的. 例如: 《人民日报》2003年02月27日专门发表了一篇白剑峰所写的文章: “龙胆泻肝丸的拷问” 对著名老牌同仁堂的 “龙胆泻肝丸”毒害病人的事实作了有力的揭露. 文章的题目中“龙胆泻肝丸”的商品名赫然在目! 《人民日报》都能这样做, 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具体揭露? 为此我扫描了该商品的 “说明书”原件, 也保留了该商品的物证原装. 对泛泛地扩大化的指责我不能做.
此外, 在我的博文中还写得很清楚: 骨折不是仅仅发生在中国, 国外的骨折病人不吃此药不是照样能够痊愈. 其实即使在医治骨折的“中成药”中也有不含朱砂成分的药. 这样就非常清楚地说明此药的慢性汞中毒危害性. 我没有掌握充分证据就泛泛地反对其他药品, 能符合科学精神吗!
从短消息最后也可以看到, 我强调的是: “我没有精力,也不打算卷入'中西医'的争论中, 我的博文仅仅是我的良心表白: 即我非常清楚重金属中的汞和铅对健康的危害. 也是亲朋好友受害后的反应. 希望科学网中的广义亲朋好友不要再受害或者有所警觉, 仅此而已!” 这能造成 “圈子中会充斥各种和生命科学无关的文章或者网络转载文章”的危害吗!
附上相关的短消息:
AlecXu 2011-1-30 02:42
关于您“伤科接骨片”的博文,谢谢您将文章推荐到生命科学圈。为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您可否将文章标题修改一下,比如——含朱砂类药物有可能引起慢性汞中毒?我认为此类文章标题不适宜含有商品名称。另外,我认为新建议的标题对于没有读过文章内容的人也有警示作用,并不专门针对某个具体的商品。不知道您以为如何?如果您答应修改文章标题,我们会通过您该篇文章的评审。谢谢合作。
jitaowang 2011-1-30 21:32
谢谢你的建议. 我个人的原来想法是没有精力, 也不想卷入中西医的争论中. 但是我亲身体验到亲朋好友中有人受到这种毒害, 另一位是受到同仁堂龙胆泻肝丸的严重毒害, 至今一直每周数次透析.我是为了避免泛指引起争论, 才具体到特定的一个确实的品种. 最后一句话 如果您答应修改文章标题, 我们会通过您该篇文章的评审 我反而不懂了. 这是新版的功能还是旧版就有的功能? 过去博主推送到自己参加的圈子就会出现圈子的最新博文栏目中, 现在是不是需要增加[通过评审]了吗?
jitaowang 2011-1-30 21:37
你的短消息中有引号, 为什么我的回复短消息中的引号都自动消失了!
AlecXu 2011-1-30 22:14
博文评审是新版功能。圈子不是博主的自留地,是科学网赋予圈子管理员的权力,各个圈子可以有自己的规则。如果缺乏博文评审,圈子中会充斥各种和生命科学无关的文章或者网络转载文章。关于生命科学圈的发文原则在去年7月份我们就已经提出了“对科学网生命科学圈改革的提议 ”,由于没有人反对,所以我们就这样执行了。对于回复短信中为什么没有引号,我不清楚。我想应该是科学网系统的原因。
jitaowang 2011-1-31 小时前
今天能够在我的中心内回复了. 我已经说明我没有精力,也不打算卷入中西医的争论中, 我的博文仅仅是我的良心表白: 即我非常清楚重金属中的汞和铅对健康的危害. 也是亲朋好友受害后的反应. 希望科学网中的广义亲朋好友不要再受害或者有所警觉,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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