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斛在传统古典中药书籍均将其列为药材之“上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所有版本中均有记载,作为名贵药用草本植物应用历史悠久。具有滋阴清热、生津益胃、润喉明目、延年益寿等之功效,以石斛加工成的枫斗一直作为高级保嗓良药,享誉东南亚和我国香港、澳门等地。道家经典《道臧》曾把石斛与天山雪莲、三两人参、百二十年首乌、花甲之茯苓、深山灵芝、海底珍珠、冬虫夏草等列为中华“九大仙草”,石斛位居首位,民间称之为“救命仙草”,以下是部分中药古籍中对石斛功效的描述:
《神农木草经》(成书于我国东汉末年(公元25-220年)):“石斛主伤中、除痹、下气,补五脏虚劳瀛瘦,强阴,久服厚肠胃,轻身,延年,长肌肉,逐皮肤邪热,痱气,定志除惊”。
《本草纲目》:“治发热自汗、痛疽排脓内寒”。
《中国药学大辞典》(1935年):“养胃阴,除虚热”,用作“健胃强壮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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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石斛、铁皮石斛、细茎石斛(铜皮石斛)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