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望大师——陆志方的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sstone2009 云水随缘,清明在心 何妨向红尘深处借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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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的启示

已有 4037 次阅读 2013-9-1 09:24 |个人分类:随笔|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法律, 梦鸽, 李天一, 轮奸案

有关李天一的故事,已经在坊间流传许久了。我向来对这样的事件不屑关注,法律也罢、权贵也罢、事实真相也罢,照理这些与我全然不相干。在我的理解里,法律从来都不会是为所有人服务的,法律保护的也只是一部分人而已,简单来讲,法律只是为强大的一方服务,由权贵或其他“武装”的强大,足够大的时候,便可以抵抗法律的尊严、公正,事实真相便可以退而成为其次,甚至无关紧要。南京彭宇案便是典型的一例,我们看到的不是事实真相,而是那位老太太的胜利和在舆论压力下一批涉事法官的“处罚”。李天一的真相会不会在法律面前被暴露无遗?这要看社会有识之士的力量能否强过李天一的保护伞们的力量。社会有识之士包括努力维护法律尊严的一部分法律界人士、努力促进社会进步的各方专家学者官员,还有一块是拥有庞大数量的普通民众;李天一的保护伞们包括他的父母,他的父母有关的许多人,还有他们可以用钱左右的一批人。这两种力量的对比最终会左右故事转归,法律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讲,这是这种转归的“合法解释”,事实的真相便是在真真假假的混杂中,成了浮云。

与我毫不相干的李天一的故事,铺天盖地的充斥于各种媒介,却使我不得不关注着大概的进展,庆幸的是,在这被动的接受中,特别是最近坊间流传的一封“一位父亲给梦鸽的信”,更是可以不时地催我思考,便有了些许启示的价值。

梦鸽心中的李天一的美好品格,如果以我的认识来理解,现在肯定是没有了,即使有也足可以忽略。我可以想象着李天一的成长环境,衣食无忧、奉承常伴、宠溺有加、花天酒地……大概,李天一的心智,早已在成长中扭曲了,这也是事故有了新的情节,可以扣人心弦了!

诚如那位给梦鸽写信的“父亲”所言,李天一今天的悲剧(我想,无论法律怎么定论,悲剧已经是真相的一部分),不是旁人所害,不是那位受害的姑娘、不是酒吧、不是社会舆论、不是一切有识之士、也不是你我,而是梦鸽(和梦鸽类似的)本人,她用一种独特的方式教育、引导、呵护着李天一的成长,她试图努力用“钱”与“权”把李天一打造成一个完美的角色,不料却走火入魔了。走火入魔的首先是梦鸽本人,也深深地残害了她自己的儿子!

在法律和事实真相面前,我宁愿相信宿命。我相信,该是自己的(幸福、悲苦、罪孽、荣耀),总会是自己的;我也相信,当我们拥有一些的时候,必定会拥有另一些,这些东西,可以中和掉人与人之间的许多差别!李天一如果注定如梦鸽所期待那样优秀,那么无需格外宠溺;李天一儿时的风光也将被现在的黯淡所销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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