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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也是弱势群体
最近我的博文又让人难过了,十分抱歉。我的本意是调查真相,替当事人解释是被迫的举动。因为每当我说火灾,就有人要跟我谈人祸,试图阻止我谈下去。他的意思我是懂的,但我的意思他不懂,所以争来争去,我烦他也烦。我从消防专业毕业,从8年前就开始琢磨这场大火,想法一箩筐,最大的难关就是道德问题,或者说人祸论,我为什么要替领导说情?我认识他们吗?不是,我替当事人解困,是因为他们也是弱势群体,人人都看到他们在面对百姓时强势的一面,我却看到他们在面对更强势的国家机器,以及更蛮不讲理的民意面前,也是非常弱势和无奈的。人人都知道赵兰秀是冤枉的,但民意被煽动起来后,就不可能消停,虽然把她判了第二高的刑罚,但出狱以后立即“借给”她一套上海的房子,补偿她为“集体”忍气吞声的“牺牲”精神。从道理上看,她一没有说“让领导先走”,二组织人手救火,三火场受伤,几乎毁容;四,她完全不懂消防。仅仅是因为消防队员救了她,值得重判吗?民意不管这些,因为补偿不足(1994年是中国石油的临界点,之前中国出口石油,之后进口石油,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石油,石油公司都有钱,就是这个临界点,举国动员为克拉玛依大火受害者捐款)。摊到每个人的身上,大约7万。那个自己返回火场拿书包的杨柳受伤最重,全家跟着她脱产到北京治病十几年,都是全国人民的捐款(那时候政府还没有开始卖地经济,作为最大的保险公司,比现在穷多了)。那些成年人死者算因公牺牲(有些人仅仅是跟着女儿看表演而已,被“因公”,因为要公平,这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所以有额外的补偿,这是那些学生受害者父母最不满的地方(可能是认为不公平吧)。因为不是“因公”,拿不到相应的补偿,所以流言特别多。其次的不满,是被“提早退休”(你不消停,领导巴不得你退休),结果40多岁退休者,本来以为该享福了,发现别人长工资了,又被社会抛弃了,于是产生第二波的怨言。那些受害者申诉,变成了祥林嫂情结,越想说,别人想不敢听。他们通过强大的民意,把几乎所有的当事人都送进监狱了,在有关方面看来,已经得到了公平,还进一步要求公平,不是无理取闹吗?就跟药家鑫事件一样,你把药家鑫干掉了,得到了你所认可的“公平”,还好意思开口要经济补偿吗?也就是说,正是当事人的“公平”诉求,关上了与有关方面对话的窗口,人人躲他们如同躲瘟神,“人祸”被“问责”,你还想干啥?民意越闹,有关方面更不敢接招,所以流言越多,你如果不看上几十万字的多方说法,最好不要开口,外面的矛盾说法太多了,你根本掌握不了真相。敢于站出来的只有一人:徐辛,可是采取了错误的立场,拍出来的纪录片有严重的误导问题,实在不怎么样。这是大火,是灾难,不是祥林嫂们的诉苦告状会,而他就拍成了后者。
火灾本来是经济问题,可是到中国就变成了刑事问题。很多人振振有词,说如何问责不足,要知道,中国古代对付肇事者是非常严厉的,东晋失火(周龙事件),是要灭族的;宋代纵火,是要处以傑刑(俗话说剐)的;既是是解放后,在运动中不小心失火,是要枪毙的(比如最近杭州判了一个纵火者死刑,我很不以为然)。你能说中国历代政府没有问责,没有关注人祸,可是效果如何?老百姓照样得不到起码的知识和起码的补偿,只会让社会变得更加暴戾而已。冤冤相报何时了?你杀了他,虽然解气,但得到什么呢?第一,你绝对得不到起码的补偿,因为杀人也是你的补偿的一部分;第二,人人不敢深入研究,全社会也得不到教训。第三,你杀他的理由不是很充分,你同样可以被不是很充分的理由干掉。人人都生活在恐惧之中,只不过大家都可以借着问责的名义来杀人而已。
我进入火灾领域15年多了,火灾不是你想放火就能够成灾的,一场火灾需要5个环节同时失控才能够成灾(点火、蔓延、报警、自救、他救)。你失火,仅仅是构成成灾原因的20%。你如果把纵火者干掉,起码也要把消防队长枪毙才对,因为消防队的成立前提,就是为了保证在所有的防火措施都失效之后,仍然可以控制火势。现在火势没有控制下来,是否要对消防问责?消防是政府办的,对政府是否需要问责?一场灾难的发生,可以问责的地方很多,可是一旦有人被判刑,性质就变了,很多值得研究的地方都不敢深入研究,倒霉的就是那些替罪羊。我最纳闷的是,中国人对替罪羊缺乏同情心,巴不得严惩替罪羊,难道他们不知道严惩替罪羊的后果,是自己随时被替罪吗?法律一旦被开了口子,被牺牲的是人人的安全和人权了。你轻视别人的人权,结果自己的人权就很容易被别人所轻视。你看不起别人的刑罚,就会自己成为别人的替代物。
我说这些,是从美国消防的观点出发的,有人也许看不上。中国有自己的国情,中国可以不需要美国。问题在于,中国的国情曾经是住平房草屋,当然过去那种粗陋的救火办法和防火常识能够勉强应付。现在你住在楼房,用空调,已经开始享用欧洲的生活水平了,就必然需要欧洲和美国的消防办法。这时候,你还敢说我不要美国的消防制度,不要美国的消防工具吗?晚了,你的生活习惯代表了一种消防对策,已经入套,无法回头了,所以虽然你看不起美国的那一套办法,我们的社会还是在向你看不起的社会转向,即越来越“以人为本”,而不是过去的“以集体为本”。这是我对自己的说法很坚持的理由,虽然你可以用行政手段或道德手段让别人不说话,我还是可以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内和自己的同行交流对火灾的看法。在强大的政府和蛮横的民意面前,只有科学和真相可以让弱势的领导得到一点人权。领导的人权,何尝不是公民的人权,百姓的人权呢?看不起领导的民族,是没有未来的,因为这意味着人人都没有起码的安全保障。对于那些坚持己见的读者,我只能说“走好,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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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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